徐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徐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類別:事業單位
  • 地點:徐州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指導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務管理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
(二) 負責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管理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大中修經費管理,承擔公務用車購置專項經費的管理。
(三) 按規定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 擬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項目初審、規劃、建設、調配、大中修、處置和權屬等管理。
(五) 負責市級機關職工集中住宅區的管理工作。指導市級機關職工集中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
(六) 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七) 擬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標準、配備和處置管理工作。
(八) 指導和協調市級機關綠化、愛國衛生、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民防空工作,負責市級機關醫療、檔案交換、集中辦公區公共場館管理。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場所的物業管理、安全保衛工作。
(九) 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服務管理和保障工作。
(十)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市級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十一)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指定公務往來人員的服務保障工作。
(十二)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 職能轉變。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法律法規、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檔案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接待、後勤、安全、信息化等工作;負責擬訂機關事務管理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 綜合管理處(公務用車管理處)。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服務管理和保障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標準制定、後勤服務工作指導和引進社會化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和協調市級機關綠化、愛國衛生、食堂食品安全、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機關醫療、檔案交換、集中辦公區公共場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重大會議和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擬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推進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平台化、標識化、信息化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各縣(市)區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等公務用車編制總額;按規定承擔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編制、標準、採購配備、處置及牌證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市級黨政機關司勤人員管理工作。
(三) 資產管理處。按規定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出租出借、資產處置等工作;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標準,承擔市級機關集中管理單位辦公家具的採購、配置工作;負責擬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推進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級黨政機關辦公區和辦公用房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市級黨政機關以及其他納入集中管理範圍的辦公用房權屬、調劑置換、購置租用、大中維修、處置利用、巡檢考核等管理工作;承擔市級機關職工集中住宅區的管理工作,指導市級機關職工集中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
(四)財務審計處。提出加強行政機關集中辦公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管理的建議;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大中維修經費管理,承擔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購置經費管理;具體實施本部門和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運行、內部審計工作。
(五) 安全保衛處。負責和指導協調市級機關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人民防空工作,檢查督促各部門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行政中心大型活動、重要會議及外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 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制定市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承擔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檢查等有關工作;承擔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機關事務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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