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按規定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土地集中統一管理的具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區:徐州市
  • 負責:土地集中統一管理
  • 屬性:行政機構
  • 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簡介,履行職能,

簡介

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市級機關事務工作的規章制定者、管理實施者、服務組織者、資源配置者、績效監督者。

履行職能

一、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起草機關事務管
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二、按規定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負責納入集中管理範圍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配置、維修和管理相關工作。
四、負責市級機關職工集中住宅區的管理工作;指導市級機關職工集中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六、擬訂市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定範圍的市級領導、已退出領導崗位的市級領導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提出加強行政運行經費、機關服務經費、住房改革支出經費管理的建議。
八、指導和協調市級機關綠化、愛國衛生、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人民防空工作;負責市級機關醫療、檔案交換、新城區公共場館管理;負責實行市級機關集中管理辦公場所的物業管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創建平安機關活動。
九、負責制定機關後勤改革政策、規定和辦法。推進發展後勤經濟,逐步實行機關後勤管理、保障、服務工作的法制化、社會化和市場化。
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指定公務往來人員的服務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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