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後湖黃冊庫初由戶部侍郎代管,明都北遷後,由南京戶科給事中一員和戶部廣西清吏司主事一員專管。洪武二十四年規定,每屆全國新冊匯送後湖之後,要委戶科給事中一員,監察御史二員,戶部主事二員,督同監生以舊冊對比清查, 厘校訛舛, 並由管冊官匯總戶口、田土、稅糧總數,進呈御覽。後湖黃冊庫平時設辦事吏30名,庫匠、抬冊夫、水夫、膳夫等百餘名,另由國子監調撥監生50名專司曬晾。每屆新冊入庫,新舊對比的“大查”之年,人員還要大量增加。送貯黃冊均按朝(年)先後和所屬區域分庫保存。 庫房均東西向, 前後有窗,以便通風日曬,冊架一律木製,不準用竹,以防蟲蛀。每年4~10月曬冊,其他月份不準曬晾。庫內禁絕燈火,湖內外防衛森嚴,每旬一、六開船過湖,平時與外界完全隔絕。對吏民查閱黃冊限制尤為嚴格,明令敢有私受財物、偷抄洗改後湖黃冊者,不分首從皆斬。
後湖黃冊庫匠役、監生工作勞苦。明中葉以後,由於王朝政治的腐敗和黃冊制度日趨廢弛,後湖黃冊庫也每況愈下,冊庫經費支絀,匠役工作怠惰,庫房不能及時修葺,黃冊不能按時曬晾,蟲蛀鼠咬,冊籍霉爛,損失嚴重。1644年明朝滅亡,後湖黃冊庫隨之消失,庫存黃冊也損毀殆盡。明正德年間(1506~1521)南京戶科給事中趙維賢為記述後湖黃冊庫事跡,輯有《後湖志》。
庫房管理
黃冊庫有專門的管理人員,明朝初年,黃冊庫由戶部侍郎代管;明宣宗時,由於京師已北遷,增設戶制給事中一員和戶部廣西清吏司主事一員專營戶籍。正德十五年(1520年)頒用“管理後湖黃冊關防”。後來又在南京設立了戶科管湖公署和戶部管湖公署,這就使後湖黃冊庫更具有了獨立的性質。戶部侍郎,戶科給事中和清吏司主事,都可以直接向皇帝奏報黃冊庫工作。每屆黃冊匯送後湖之後.由他們主持統計核算,然後類編全國戶口、田畝、稅糧的總冊,呈遞皇帝御覽,作為施政的參考和依據。
明代各朝的戶口、田畝、稅糧等數字,就是依據後湖黃冊匯總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