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科

明朝南京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之簡稱。永樂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於北京置六科給事中,而原在南京的六科仍存,加“南京”字,稱南京六科給事中。設戶科給事中二人,以一人管理後湖黃冊庫,其餘五科各置給事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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