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定價

影子定價又稱“計算價格”、“影子價格”、“預測價格”、“最優價格”。是荷蘭經濟學家詹恩·丁伯根在20世紀30年代末首次提出來的,運用線性規劃的數學方式計算的,反映社會資源獲得最佳配置的一種價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影子定價
  • 別名:“計算價格”、“影子價格
  • 提出者:詹恩·丁伯根
  • 提出時間:20世紀30年代末
概述,作用,

概述

認為影子價格是對“勞動、資本和為獲得稀缺資源而進口商品的合理評價”。1954年,他將影子價格定義為"在均衡價格的意義上表示生產要素或產品內在的或真正的價格"。  薩繆爾遜進一步作了發揮,認為影子價格是一種以數學形式表述的,反映資源在得到最佳使用時的價格。聯合國把影子價格定義為“一種投入(比如資本、勞動力和外匯)的機會成本或它的供應量減少一個單位給整個經濟帶來的損失”。
前蘇聯經濟學家列·維·康特羅維奇根據當時蘇聯經濟發展狀況和商品合理計價的要求,提出了最優價格理論。其主要觀點是以資源的有限性為出發點,以資源最佳配置作為價格形成的基礎,即最優價格不取決於部門的平均消耗,而是在最劣等生產條件下的個別消耗(邊際消耗)決定的。這種最優價格被美籍荷蘭經濟學家庫普曼和原蘇聯經濟學界視為影子價格
列·維·康特羅維奇的最優價格與丁伯根的影子價格,其內容基本是相同的,都是運用線性規劃把資源和價格聯繫起來。但由於各自所處的社會制度不同,出發點亦不同,因此二者又有差異:丁伯根的理論是以主觀的邊際效用價值論為基礎的,而列·維·康特羅維奇的理論是同勞動價值論相聯繫的;前者的理論被人們看成一種經營管理方法,後者則作為一種價格形成理論;前者的理論主要用於自由經濟中的分散決策,而後者的理論主要用於計畫經濟中的集中決策。
基金中影子定價就是指基金管理人於每一計價日,採用市場利率和交易價格,對基金持有的計價對象進行重新評估,即“影子定價”。
基金資產淨值與影子定價的偏離達到或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0.5%時,或基金管理人認為發生了其他的重大偏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進行調整,使基金資產淨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資產價值,確保以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不會對基金持有人造成實質性的損害。

作用

影子定價的作用在於為了避免採用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與按市場利率和交易市價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發生重大偏離,從而對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產生稀釋和不公平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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