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國家經濟安全保障

《強化國家經濟安全保障》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經濟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化國家經濟安全保障
  • 類型:經濟名詞
  • 出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內容
強化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實現重要產業、基礎設施、戰略資源、重大科技等關鍵領域安全可控,著力提升糧食、能源、金融等領域安全發展能力。
第一節 實施糧食安全戰略
實施分品種保障策略,完善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體系和糧食產購儲加銷體系,確保口糧絕對安全、穀物基本自給、重要農副產品供應充足。毫不放鬆抓好糧食生產,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開展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提高良種自主可控能力。嚴守耕地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穩定並增加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合理布局區域性農產品應急保供基地。深化農產品收儲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場購銷主體,改革完善中央儲備糧管理體制,提高糧食儲備調控能力。強化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實行黨政同責。有效降低糧食生產、儲存、運輸、加工環節損耗,開展糧食節約行動。積極開展重要農產品國際合作,健全農產品進口管理機制,推動進口來源多元化,培育國際大糧商和農業企業集團。制定糧食安全保障法。
第二節 實施能源資源安全戰略
堅持立足國內、補齊短板、多元保障、強化儲備,完善產供儲銷體系,增強能源持續穩定供應和風險管控能力,實現煤炭供應安全兜底、油氣核心需求依靠自保、電力供應穩定可靠。夯實國內產量基礎,保持原油和天然氣穩產增產,做好煤制油氣戰略基地規劃布局和管控。擴大油氣儲備規模,健全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有機結合、互為補充的油氣儲備體系。加強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完善能源風險應急管控體系,加強重點城市和用戶電力供應保障,強化重要能源設施、能源網路安全防護。多元拓展油氣進口來源,維護戰略通道和關鍵節點安全。培育以我為主的交易中心和定價機制,積極推進本幣結算。加強戰略性礦產資源規劃管控,提升儲備安全保障能力,實施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
第三節 實施金融安全戰略
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完善巨觀審慎管理體系,保持巨觀槓桿率以穩為主、穩中有降。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強化不良資產認定和處置,防範化解影子銀行風險,有序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健全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長效機制。完善債務風險識別、評估預警和有效防控機制,健全債券市場違約處置機制,推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穩妥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懲逃廢債行為。完善跨境資本流動管理框架,加強監管合作,提高開放條件下風險防控和應對能力。加強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建設,推進金融業信息化核心技術安全可控,維護金融基礎設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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