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執行條件,執行意義,方法,
概念
執行條件
執行意義
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強制減倉是當市場特別重大的風險時,中金所為迅速、有效化解市場風險,防止會員大量違約而採取的措施。
具體到滬深300股指期貨,強制減倉制度是指在收市後,將已在交易系統中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無法成交的、且投資者契約的單位淨持倉虧損大於或等於當日結算價的10%的所有持倉,與該契約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投資者按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強制減倉的價格為該契約當日的漲(跌)停板價。由上述減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會員及其投資者承擔。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恢復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該契約的漲跌停板幅度按契約規定執行。
方法
1、申報平倉數量的確定。在第D2交易日收市後,已在計算機系統中以漲跌停板價申報無法成交的且投資者契約的單位淨持倉虧損大於或等於第D2交易日結算價的10%的所有持倉。若投資者不願按上述方法平倉可在收市前撤單,不作為申報的平倉報單。
2、投資者單位淨持倉盈虧的確定。投資者該契約單位淨持倉盈虧,是指投資者該契約的單位淨持倉按其淨持倉方向的持倉均價與當日結算價之差計算的盈虧。淨持倉方向的持倉均價是指投資者該契約淨持倉方向的所有持倉的實際成交價按其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
3、淨持倉盈利投資者平倉範圍的確定。根據上述方法計算的投資者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投資者的所有持倉都列入平倉範圍。
4、平倉數量的分配原則。交易所把申報平倉的數量分配給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投資者。如果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持倉數量大於或等於申報平倉的數量,則根據申報平倉數量與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持倉數量的比例,將申報平倉數量向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持倉分配實際平倉數量。
當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持倉數量小於申報平倉數量,則根據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持倉數量與申報平倉數量的比例,將單位淨持倉盈利大於零的持倉數量向申報平倉投資者分配實際平倉數量。若還有剩餘則不再分配。
5、強制減倉的執行。強制減倉於D2交易日收市後,由交易系統按強制減倉原則自動執行,強制減倉結果作為D2交易日會員的交易結果。
6、強制減倉的價格。強制減倉的價格為該契約D2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價。
7、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恢復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該契約的漲跌停板幅度按契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