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轉股是發行公司的強制性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制性轉股
- 類型:轉股
- 條件: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時
- 特點:強制性
- 種類:強制性轉股
- 分類: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等
定義,分類,
定義
強制性轉股雖然可以保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完全轉股,發行公司無需到期還本付息,但是由於轉股限定在同一時間,有可能會對標的股票價格造成相當大衝擊,因此發行公司通常並不希望在到期日時集中轉股。
分類
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
在轉換期內未轉換成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債券到期日時將自動強制轉換為發行人的股票,並且,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無權要求發行人以現金清償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本金和應計利息。我國政策規定,設定了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可轉債,到期轉股時應當對轉股價格進行調整,按照可轉債到期前30個交易日股票收盤價的平均值及當時生效的轉股價格兩者較低者作為實際轉股價格,但重新計算的轉股價格最低不得低於每股淨資產。這樣,以兩者較低的價格進行到期無條件轉股,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尤其是當公司業績增長速度低,股票價格長期低於轉股價格時,以較低的轉股價轉股降低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
轉換期內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3、轉換期內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暨到期強制性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