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灣區經濟局

(一)統籌區域經濟的發展,指導各產業培植龍頭企業,籌劃區域經濟發展布局;

(二)監測、分析全區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日常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並向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國民經濟、區域經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發展規劃;參與草擬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指導相關的行政執法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灣區經濟局
  • 所屬部門:張灣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四)指導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新產品開發;指導、促進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結構調整,指導企業實施名牌產品戰略;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五)依照《電力法》履行電力行政管理職能,並對全區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用電進行監督管理;
(六)指導全區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改革重組等工作,推進企業管理和制度創新;
(七)組織、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開展招商、引資、引智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
(八)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參與區域經濟重大問題的調研;制訂工作計畫;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信訪、普法、扶貧、督辦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和局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及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指導企業改革及綜合目標考核工作;負責企業幹部職工培訓與教育工作;負責企業、機關老幹部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及監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負責全區工業經濟目標考核;負責工業企業統計工作;負責企業工業品對外參展工作;指導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交通及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
(三)電力科(區“三電”辦公室)
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負責轄區內電力行政管理;承擔區“三電”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企業科
負責協調相關經濟職能部門的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的服務與最佳化環境工作;組織、指導中小企業對外推介名優產品;負責鄉鎮企業的統計工作;依法維護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合法權益;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宣傳和理論研究工作;承擔區治理“三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綜合科
負責指導中小企業的科技進步和新產品開發工作;承擔發改、科技委託的相關工作;負責指導企業的產品質量和標準化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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