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東月
- 出生日期:1912年3月20日
- 逝世日期:2009年2月13日
- 性別:男
個人履歷,人物生平,主要作品·,·社會評價,
個人履歷
張東月(1912年3月20日~2009年2月13日),男,原名張憲雲,曾用名張東嶽、張沛霖,字瑞五,別號三魯村人。山東省嘉祥(原鄆城)縣黃垓鄉魯西村人。1929年1月考入山東鄆城縣立師範講習所讀書。1931年7月考入濟南山東第一鄉村師範,1932年2月在校期間參加了我黨領導的學生運動。1937年3月參加山東民族抗日先鋒隊。1937年7月參加“第五戰區”工作團。1937年8月到延安陝北公學學習。193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2月受黨中央派遣到新疆開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先在迪化(今烏魯木齊)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和中國工農紅軍西路軍總支隊整編而成的“新兵營”學習、併兼任文化教員,後到哈密地區擔任教育局長、科長、漢族文化委員會委員長、新疆反帝總會哈密分會組織幹事、中蘇友好協會秘書幹事等職務。1942年9月被反動軍閥盛世才逮捕入獄。1946年7月經黨中央營救出獄返回延安。1946年11月在中共中央組織部行政處工作,擔任行政秘書,併兼任機關黨支部書記。1947年初,在中共中央工委所在地區平山縣組織土地改革實驗時,擔任土地改革試驗工作組組長、土改工作團團長、兼任區委書記。1948年8月至1951年9月,在中共中央馬列學院第一期學習,兼任學院行政秘書。1951年10月受黨中央、國務院委派第二次到新疆工作,主要任務是“在新疆學院的基礎上建立正規的新疆大學”,出任中共新疆省府黨組成員。1952年8月任新疆民族學院黨支部書記、黨組書記、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1954年10月任新疆學院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1960年10月任新疆大學常務副校長。“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林彪、“四人幫”的殘酷迫害。1977年8月任新疆大學革委會副主任、黨的核心小組成員。1978年2月任新疆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1979年任自治區歷史學會副會長、中共新疆黨史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族研究會理事。被選為自治區第五屆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自治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常務委員,被聘為新疆高等教育研究學會顧問、北京大學新疆校友會樹人培訓學校名譽校長等職。1984年6月被批准離職休養,享受副省級幹部待遇。2009年2月13日22時,在烏魯木齊市逝世,享年97歲。
人物生平
1935年9月~1936年9月,在江寧縣橫溪鎮國小任教。
1937年7月,在濟南參加了“第五戰區”戰地工作團。
1938年2月,經黨中央選派到新疆開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在迪化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和中國工農紅軍西路軍總支隊整編而成的“新兵營”學習,並擔任炮兵大隊文化教員。8月,經八路軍辦事處的鄧發同志指派到哈密地區工作,先後被任命為哈密公署教育局長、科長,漢族文化委員會委員長、新疆反帝總會哈密分會組織幹事、中蘇友好協會秘書幹事。
1942年4月~1942年9月,在迪化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參加中共黨內整風運動。
1946年6月,經黨中央、周恩來出面營救,經張治中協助,與馬明方、楊之華、張子意、方誌純、高登榜、吉合、呂黎平、胡鑒、王謨、薛漢鼎、錢萍、曹建培等129名同志及家屬一道出獄。7月,返回延安,受到了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和林伯渠等中央領導同志的接見。
1946年11月~1948年8月,在中共中央組織部工作,任行政秘書,併兼任機關黨支部書記。期間,1946年冬,隨中央土地改革工作團到晉綏分局,參加土改工作。1947年初,在中共中央工委所在地區平山縣組織土地改革實驗時,擔任土地改革試驗工作組組長、土改工作團團長、兼任區委書記。並負責草擬了《中國土地法大綱(草案)》。
1948年8月~1951年9月,在中共中央馬列學院第一期學習,兼任學院行政秘書,並參與學院的籌備工作。
1956年3月,“新疆大學”籌備委員會成立,兼任副主任委員。
1959年6月,新疆大學校務委員會成立,兼任副主任委員。
1966年9月21日,《新疆日報》第一版刊登了新疆自治區黨委“關於撤銷新疆大學副校長張東月黨內外一切職務”的決定,大字標題是《新疆大學各族革命師生揪出反黨黑幫分子張東月》。此後,《新疆日報》多次了刊登了揭發批判張東月的文章。10月9日,被“紅衛兵”抄家。
1978年6月,中共新疆大學黨委恢復成立,任黨委副書記。
1979年,被選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五屆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
1983年,被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常務委員。
1979年,自治區歷史學會、中共新疆黨史學會、中國民族研究會相繼成立,被選為自治區歷史學會副會長、中共新疆黨史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族研究會理事。還被聘為新疆高等教育研究學會顧問、北京大學新疆校友會樹人培訓學校名譽校長等職。
1984年6月,被批准離職休養,享受副省級幹部待遇。
2009年2月13日22時,因病醫治無效,在烏魯木齊市不幸逝世,享年97歲。
主要作品·
《關於民族問題》(專著,全四卷,50萬字。1960年3月,新疆學院馬列主義教研室編輯出版);
·《第一次聽毛主席的大報告》(回憶錄,詳見《毛澤東與我---我見到了毛主席》,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
·《懷念鄧發、陳潭秋二位先烈》(回憶錄,詳見《新疆烈士傳通訊》,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
·《民族團結的旗手---包爾漢》(回憶錄,詳見《回憶包爾漢》,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發行);
·《我與新疆大學》(回憶錄,1989年4月,詳見《當代新疆---新疆紀實》叢書,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
·社會評價
“九一八”事變後,張東月在濟南求學期間,就積極參加了中共濟南鄉村師範支部組織的學生運動,受濟南黨支部負責人鹿鴻慈的指派,負責通訊、救濟籌款工作。他往返於省城和家鄉之間,籌備經費,探視被捕在獄的進步學生,為黨組織解救進步學生出獄提供了資金和物資保障。活動經費主要來源於二兄張憲武的岳丈楊翁的藥鋪。
1942年9月,張東月同志與在新疆工作的陳潭秋、毛澤民、林基路等中共黨人,被 軍閥盛世才逮捕,在獄中達四年之久。面對敵人的刑訊逼供、引誘拉攏,他堅貞不屈、視死如歸;在獄中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同敵人進行了“要求公開審訊”、“反普遍審訊”、“要求無條件釋放”、“要求集體回延安”、絕食等針鋒相對的鬥爭。經受住了生與死的考驗,保持了共產黨員的革命氣節,無愧於共產黨員光榮稱號。
解放後,張東月同志長期擔任高等學校的重要領導工作。1951年10月以來,他先後歷任新疆民族學院、新疆學院、新疆大學的黨組書記、黨委書記、常務副院長、常務副校長、黨委副書記、校長職務。他遵照周恩來總理關於“在新疆學院的基礎上建設了一流的新疆大學”指示精神,在自治區黨委、國家教育部雙重領導下,具體承擔了了新疆學院的擴建、新疆大學的籌建任務。
在包爾汗、賽福鼎擔任校長期間,張東月一直主持新疆民族學院、新疆學院、新疆大學日常工作。他殫精竭慮、夜以繼日,團結各族教師員工,堅持了因材施教原則,實行了嚴活教學制度;注重了學生能力、民族師資力量、拔尖人才的培養;強化了學校風氣建設和學水平建設。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終於把一個“規模狹小、學科單一、師資匱乏、設備陳舊、教學鬆散、管理滯後”的舊學堂,建設成為具有“211工程”資格的一流的多民族名牌大學。他為新疆大學的建設、發展、創新,為新疆各族人民的文化教育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
“張東月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奉獻的一生,是不斷孜孜追求真理的一生。他一生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一心撲在工作和事業上;他任勞任怨、襟懷坦白、顧全大局、他團結同志、謙虛謹慎、平易近人;他嚴於律己、清正廉潔、生活節儉。他的革命風範、敬業精神、道德風貌,永遠是我們做人的楷模、學習的榜樣!”、“他對黨忠誠、堅持原則、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赤子之心;勤政務實、以身作則、忘我工作的奉獻精神;銳意進取、勇於開拓、勤于思考的創新意識;廉潔自律、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為人正派、襟懷坦蕩的高尚情操,永遠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