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相關事件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春,寧王
朱宸濠蓄謀反叛,勾結太監
劉瑾、幸臣
江彬,唆使武宗南巡。張岳洞察其奸,認為南巡實存隱憂,而且勞民傷財,便與兵部郎中
費鞏等伏闕泣諫,勸阻南巡,卻遭跪曝五日,
廷杖幾死,並被貶為南京國子學正。
嘉靖元年(1522年),世宗嗣位,厘定冤案,張岳官復原職,遷右司副;以母老乞便養,改任
南京武選員外郎,又歷主客郎中。當時,朝廷方議帝王祭祖禮儀,張岳與首輔
張璁意見不合。張璁惱恨,貶其為廣西提學僉事,尋改江西提學。不久,
張璁又藉口張岳選貢不用新法,將其貶為廣東鹽課提舉。張岳雖屢遭貶謫,並無怨言。一上任,就革除種種鹽務弊端,強調鹽吏要為民著想,推行“以田辦鹽,以畝科稅”,使鹽務走上正軌。嘉靖十七年(1538年),張岳遷
廉州知府,“督民墾棄地,教以桔槔運水”。廉州盛產珍珠,官吏、百姓常盜
采珍珠。張岳在任4年,“未嘗入一珠”;在其影響下,從此無人敢再盜珠。
嘉靖初年,屬邦
安南權臣莫登庸弒主自立,久未入貢。嘉靖十五年(1536年),世宗遣官往詰,後又遣右都御史
毛伯溫至西南視師,準備征戰。張岳向總督
張經和毛伯溫進言:安南內亂,莫氏弒主屬實,但乃“彼國內亂”,“未嘗有所侵犯”,不宜急於用兵,“若必用兵,勝負利鈍,非岳所敢知”;主張通過談判不戰而降之。
毛伯溫採納該意見,留張岳為廣東參政,分守
海北,與莫登庸會談。嘉靖十九年(1540年),莫登庸降,張岳因之加俸一級,賜銀幣。不久,張岳奉命征討瓊州黎民反叛,又以功加俸並賜銀幣。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經言官推薦,張岳升任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旋移撫江西。是年,江西
九江、
袁江、
袁州、廣信等州、縣先澇後旱,顆粒無收,百姓飢餒又遭暴斂,苦不堪言。張岳關心民瘼,報請朝廷停租減稅;又將自己仕宦的積蓄,連同賑濟款兌成大米數十萬石,賑濟饑民。當時,
夏言罷相,朝廷“賜塋”,要在廣信7縣攫取千金,張岳把它改為百金。
嚴嵩兼
武英殿大學士,朝廷“賜第”,又要在江西增斂五百金,張岳以“江右民罷極矣”,加以抵制,並貽書嚴嵩,諷以“切戒奢侈”。因此,嚴嵩恨之入骨,伺隙加害。張岳卻坦然自陳:“稜稜之寒骨,少馬皮革一張!”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張岳遷右副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時廣東封川瑤人蘇公樂據寨稱王,張岳招討並行,分兵夾擊,僅兩月即平息叛亂。翌年春,升任兵部右侍郎,
平定廣西馬平等縣的僮民騷亂,先後俘、斬4000,招撫2萬餘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張岳召拜刑部右侍郎。時因連山
李金與賀縣仲亮等人所率武裝長期出沒在
湖南衡、永、郴、桂一帶,便留任征討,終使騷亂平息。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張岳出任兵部左侍郎,到京視事僅3日,即遭嚴嵩排斥,被差往總督湖廣、貴州、四川軍務,負責平定蠟爾山區
苗民叛亂。滿朝文武皆視此為畏途,張岳卻知難而進,曰:“一日未死,當為朝廷辦一日事。刀鋸鼎鑊,正吾儒立身致命之所。”到任後,合兵10萬人,並親至
銅仁督陣,分頭出擊,斬首惡,毀山寨,同時分別善、惡、順、逆,區別對待叛亂者,終於平定“湘、貴二省苗患”。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張岳卒於任所,州官視殮,見衣、床、褥、席皆陳舊綻裂,萬分驚訝:“公簡儉一至此耶!”張岳駐沅州5年,從不取沅人一物;出喪之日,沅人迎哭不絕。敘功復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謚襄惠。
作品一覽
張岳博極群書,經術湛深,理學精粹,工文學,嫻韜略,經文緯武。為文體尚
歐陽修,晚頗出入
蘇軾。自負正嘉二朝文第一,然不以文士自命。世人贊曰“經術湛深,不喜王守仁學,以程、朱為宗”。著有《聖學正傳》33卷、《載道集》40卷、《小山類稿選》16卷、《名儒文類》16卷、《恭敬大訓》100卷《泉州府志》24卷、《惠安縣誌》12卷、《古文類選》8卷以及《宋名臣奏議》、《安南圖經大略》、《交事紀聞》、《太元集注》等,合數十篋。雖兵革倥傯,皆攜以自隨。他入仕40年,開府4鎮,總督7省,功業彪炳,從不通權門一帕。逝後一年,川、黔、湘三省先後上疏頌岳功勳,朝廷下詔復官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謚襄惠,並敕封建塋,墓在今東嶺許
山頭村,
大學士徐階為撰墓志銘。
明史記載
張岳,字維喬,惠安淨峰人人。自幼好學,以大儒自期。登正德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武宗寢疾豹房。請令大臣侍從,台諫輪直起居,視藥餌,防意外變。不報。與同官諫南巡,杖闕下,謫南京國子學正。世宗嗣位,復故官,遷右司副。母老乞便養,改南京武選員外郎,歷主客郎中。方議大禘禮。張璁求始祖所自出者實之,禮官皆唯唯。岳言於尚書李時曰:「不如為皇初祖位,毋實以人。」時大喜,告璁。璁不謂然,以初議上。帝竟令題皇初祖主,如岳言。璁銜之,出為廣西提學僉事。行部柳州,軍缺餉大嘩,城閉五日。岳令守城啟門,召詰嘩者予餉去。尋以計擒首惡,置之理。入賀,改提學江西。不謝璁,璁黜廣西選貢七人,謫岳廣東鹽課提舉。遷廉州知府。督民墾棄地,教以桔槔運水。廉民多盜珠池。岳居四年,未嘗入一珠。
帝使使往安南詰莫登庸殺主,岳言於總督張經曰:「莫氏篡黎,可無勘而知也,使往受謾詞辱國,請留使者毋前。」經不可。知欽州林希元上書請決討莫氏,岳貽書止之,復條上不可討六事。為書貽執政曰:「據邊民報,黎賙襲封無嗣,以兄子譓為子。陳暠作亂,賙遇害,暠篡。未幾國人擁立譓,暠奔諒山。訁惠立七年,為莫登庸所逼,出居升華。登庸立譓幼弟騑而相之,卒弒騑自立,國分為三。黎在南,莫居中,陳在西北。後諒山亦為登庸有,陳遂絕。而黎所居即古日南地,與占城鄰,限大海,登庸不能逾之南,故兩存。近登庸又以交州付其孫福海,而自營海東府地都齋居之。蓋安南諸府,惟海東地最大,即所謂王山郡也。此賊負篡逆名,常練兵備我,又時揚言求入貢。邊人以非故王也,弗敢聞。愚以為彼內亂未嘗有所侵犯,可且置之,待其亂定乃貢。若必用兵,勝負利純非岳所敢知。」執政得書不能決。已,毛伯溫來視師,張經一以軍事委岳。又以翁萬達才,進二人於伯溫。岳與伯溫語數日,伯溫曰:「交事屬君矣。」許登庸如岳議。會岳遷浙江提學副使,又遷參政,伯溫馳奏留之,乃改廣東參政,分守海北。登庸降,加岳俸一級,賜銀幣。尋以征瓊州叛黎功,加俸及賜如之。
塞上多事,言官薦岳邊才。伯溫言:「岳可南,翁萬達可北也。」遂擢岳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旋移撫江西,進右副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討破廣東封川僮蘇公樂等,進兵部右侍郎。平廣西馬平諸縣瑤賊,先後俘斬四千,招撫二萬餘人,誅賊魁韋金田等,增俸一級。召為刑部右侍郎,以御史徐南金言命留任。連山賊李金與賀縣賊倪仲亮等,出沒衡、永、郴、桂,積三十年不能平,岳大合兵討擒之。蒞鎮四年,巨寇悉平,召拜兵部左侍郎。
湖貴間有山曰蠟爾,諸苗居之。東屬鎮溪千戶所筸子坪長官司,隸湖廣;西屬銅仁、平頭二長官司,隸貴州;北接四川酉陽,廣袤數百里。諸苗數反,官兵不能制。侍郎萬鏜征之,四年不克。乃授其魁龍許保冠帶。湖苗暫息,而貴苗反如故。鏜班師,龍許保及其黨吳黑苗復亂。貴州巡撫李義壯告警,乃命岳總督湖廣、貴州、四川軍務,討之。進右都御史。義壯持鏜議欲撫,岳劾其阻兵,罷之。先義壯撫貴州者,僉都御史王學益與鏜附嚴嵩,主撫議,數從中撓岳。岳持益堅。許保襲執印江知縣徐文伯及石阡推官鄧本忠以去,岳坐停俸。乃使總兵官沈希儀、參將石邦憲等分道進,躬入銅仁督之。先後斬賊魁五十三人,獨許保、黑苗跳不獲。岳以捷聞,言貴苗漸平,湖苗聽撫,請遣土兵歸農,朝議許之。未幾,酉陽宣慰冉元嗾許保、黑苗突思州,劫執知府李允簡。邦憲兵邀奪允簡還,允簡竟死。嵩父子故憾岳,欲逮治之,徐階持不可。乃奪右都御史,以兵部侍郎督師。邦憲等旋破賊。岳搜山箐,余賊獻思州印及許保。湖廣兵亦破擒首惡李通海等。岳以黑苗未獲,不敢報功。已而冉元謀露,岳發其奸。元賄嚴世蕃責岳絕苗黨。邦憲竟得黑苗以獻,苗患乃息。
岳卒於沅州。喪歸,沅人迎哭者不絕。已,敘功,復右都御史,贈太子少保,謚襄惠。
岳博覽,工文章,經術湛深,不喜王守仁學,以程、朱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