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岳(明朝餘姚籍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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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岳,字汝宗,號龍峰,餘姚(今屬浙江) 人。嘉靖三十八年 (1559) 進士。官禮科給事中、河南參政。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岳
  • :汝宗
  • :龍峰
  • 所處時代:明朝
人物生平,史料記載,

人物生平

張岳,字汝宗,號龍峰,餘姚(今屬浙江) 人。嘉靖三十八年 (1559) 進士。官禮科給事中、河南參政。曾奏行內府庫厘弊八事。陳時政,意指徐階、楊博二人,及掌管吏部,遂把他調出外任。萬曆初,居正用他為太僕少卿、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居正父喪謀奪情,獨他馳疏請居正奔喪,居正大怒。適逢考查京官,被彈劾落職閒住。居正死,官至左副都御史、刑部右侍郎。曾獻時政四議。被彈劾,罷官歸。

史料記載

《明史·卷二百二十七·列傳第一百十五》
張岳,字汝宗,餘姚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行人。擢禮科給事中。巡視內府庫藏,奏行厘弊八事。已,又陳時政,極言講學者以富貴功名鼓動士大夫,談虛論寂,靡然成風。又今吏治方清,獨兵部無振刷,推用總兵黃印、韓承慶等,非庸即狡。曹司條例淆亂無章,胥吏朋奸,搏噬將校,其咎必有所歸。時徐階當國,為講學會,而楊博在兵部,意蓋指二人也。博奏辨乞罷,帝慰留之。博自是惡岳。及掌吏部,岳已遷工科左給事中,遂出為雲南參議。再遷河南參政。
萬曆初,張居正雅知岳,用為太僕少卿。再遷南京右僉都御史,督操江。甫到官,會居正父喪謀奪情,南京尚書潘晟及諸給事、御史,鹹上疏請留居正。岳獨馳疏請令馳驛奔喪,居正大怒。會大計京官,給事中傅作舟等承風劾岳,貶一秩調外,岳遂歸。久之,操江僉都御史呂藿、給事中吳綰知居正憾未釋,摭劾岳落職閒住。甫兩月,居正死,南京御史方萬山薦岳,劾作舟。作舟坐斥,起岳四川參議。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入為左僉都御史,獻時政四議。其一言宗藩宜以世次遞殺,親盡則停,俾習四民之業。其一言治河之策,夏鎮固當開,沽頭亦不可廢。並報寢。進左副都御史,上疏評議廷臣賢否,為給事中袁國臣等所論。時已遷刑部右侍郎,坐罷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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