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進經濟轉型發展,進一步增強寧波經濟綜合實力、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現就“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
  • 性質:若干意見
  • 目的: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 內容: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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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全文

一、切實提高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對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促進經濟轉型升級重要作用的認識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戰略任務,是寧波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這些年來,我市充分發揮民營經濟、港口經濟、開放經濟的優勢,深入實施“六大聯動、六大提升”戰略,紮實推進工業“兩創倍增計畫”和現代服務業跨越式發展行動綱要,經濟成長質量和效益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一項艱巨而繁重的任務。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市經濟結構性、素質性矛盾仍然突出,特別是近年來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資源環境制約的加劇和生產要素成本的上升,以低水平重複、鬆散型結構的塊狀經濟為依託的民營經濟發展已難以為繼,以高能耗生產、粗放型增長的臨港工業為主體的港口經濟發展已難以為繼,以一般性加工、低附加值競爭的外貿出口為重點的開放經濟發展已難以為繼。必須清醒地看到,進入後國際金融危機時期,世界科技創新孕育著新的突破,加快產業升級換代、搶占經濟競爭制高點成為全球新一輪發展的焦點;我國經濟發展條件的深刻變化和我省建設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省的全面推進,區域競爭和創新資源爭奪更加激烈;我市隨著人均生產總值10000 美元向20000 美元邁進,調結構、惠民生、促和諧的壓力進一步增大。應對新挑戰、爭創新優勢,歸根到底取決於科技創新的程度和人才開發的力度,取決於經濟進入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發展軌道的快慢,取決於各地各部門思想認識的轉變和工作機制的轉換。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就是著眼於創新引領、支撐發展,緊緊圍繞我市經濟轉型發展的現實矛盾和突出問題,通過提高企業自主研發能力、科技成果轉化能力、智慧財產權運用能力和創新人才興企能力,加快塊狀經濟向集群發展升級、臨港工業向循環發展轉型、新興產業向跨越發展突破、服務經濟向高端發展提升,努力走出一條具有寧波特色的經濟轉型發展道路。
當前,我市創新型城市建設總的進展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與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要求、與先進城市創新驅動的水平相比還存在許多不足。主要是:在實際工作取向上仍存在科技、人才工作與經濟轉型發展“兩張皮”的現象,對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緊迫要求和科技人才支撐發展的深刻內涵認識不統一,工作不到位;在社會發展導向上往往習慣於硬體投入,對技術自主研發和人力資源開發等方面的軟體投入不重視、不捨得;在政策引導方向上實施創新促轉型、人才促發展的統籌支持不夠,對企業的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的戰略重點、轉型發展的工作實績導向不鮮明、氛圍不濃厚。這些情況表明,依靠科技人才支撐推進發展方式轉變依然任重道遠。全市各級必須牢固確立創新支撐轉型、人才保障升級的發展思維,深刻認識“無技不強、無才不壯、無人不久”的道理,著力改變實際工作取向、社會發展導向和政策引導方向,切實增強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堅定不移地推進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和管理創新驅動,通過“十二五”期間的共同努力,積極營造創新發展、轉型發展、和諧發展的新優勢。
二、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和市委“六大聯動、六大提升”的發展戰略,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為重點,以實現發展模式轉型為目的,深化智慧財產權戰略,積極發展科技服務業,最佳化創新和人才環境,加快技術、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向產業集聚區集中,向重大科技機構集成,力爭實現“塊狀經濟集群發展、臨港工業循環發展、新興產業跨越發展、服務經濟高端發展”的新突破,不斷開創科技人才支撐和引領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局面,著力推進經濟大市向經濟強市的新跨越。
(二)基本原則
—— 堅持保障轉型、支撐發展。緊緊扭住為轉型升級服務這條主線,把握科技和人才發展的戰略重點,著力解決影響制約經濟轉型升級的重大科技和人才瓶頸問題。特別要把構築民營經濟發展新優勢、激發特色產業發展新活力、打造新興產業發展新的增長點作為重要著力點,加快推進科技進步、人才培育與產業發展有機融合,全面提升產業整體技術水平和競爭力。
——堅持企業為基、人才為本。堅持各級要素、政策向企業傾斜,發揮產業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協同導向作用,進一步增強企業開展創新活動和集聚創新要素的動力,引導企業依託自主智慧財產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使企業真正成為創新主體。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牢固樹立“關鍵在人”的理念,主動適應轉型升級需要,大力培養和引進符合產業發展要求的創新創業人才,特別是要推動企業培養人才、引進人才、用好人才,促進創新人才向企業集聚。
——堅持資源整合、空間拓展。以各類開發區(園區)為依託,發展壯大特色產業基地,加快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和公共平台建設,不斷最佳化創新資源配置環境和創業服務體系。特別要大力拓展城市發展新空間,依託中心城市重點區塊、縣(市)區城市綜合體、衛星城和中心鎮,合理布局創新資源,提升區域整體創新能力。
——堅持政府主導、協調推進。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努力營造創新和人才友好型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促進創新創業發展。加強對各項政策資源的統籌協調和目標管理,建立完善市、縣(市)區聯動機制,形成密切配合、共同推動的強大合力。
三、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
(一)實施塊狀經濟智慧財產權戰略,提升集群化發展水平。圍繞增強塊狀經濟創新發展能力,切實轉變民營經濟的發展方式,大力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形成特色產業的自主智慧財產權群,推動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轉型。
1. 鼓勵總部(龍頭)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完善智慧財產權資助政策,積極引導塊狀產業及其相關產品的總部企業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制定實施符合自身特點的智慧財產權戰略,帶動產業整體質量提升。鼓勵總部企業承擔國家科研項目,大力開發申請專利技術,對有效授權專利超百件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探索建立專利開發與標準研製緊密結合的機制,促進自主專利快速轉化為技術標準。積極參與國際、國家標準化活動和標準制修訂工作,研製和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國內競爭力的創新標準。爭取今後五年,申報全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15個,主持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50項,參與國際標準修制訂和爭創“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取得重大進展,智慧財產權標準轉化率達到50%。充分利用企業專利、標準創品牌,廣泛推行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積極採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形成有競爭力的自主品牌和名牌。以自主智慧財產權為紐帶,依託總部(龍頭)企業發展企業戰略聯盟,帶動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
2. 推動重點行業智慧財產權創造。各地要圍繞塊狀經濟特色,抓好裝備製造、紡織服裝、電子電器、文化用品等傳統優勢行業的以工業設計創新為途徑的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抓緊建設“一塊一品”的塊狀經濟工業設計中心,突出培育塑膠機械、西服襯衣、家用電器、模具、文具等設計品牌,通過推廣普及網路數位化設計技術在企業中的套用,提升傳統產業產品在外觀設計、工藝流程、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科技含量,提高產品附加值。大力發展代理、評估、推介、諮詢、策劃、金融、法律、智慧財產權保護等中介機構,為工業設計企業提供良好服務。設立工業設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塊狀經濟未來發展方向的工業設計產品、服務和項目予以重點扶持,對帶動效應廣、設計開發能力強的重點龍頭工業設計企業和優秀設計團隊、優秀設計師定期進行表彰和獎勵。
3. 發揮智慧財產權擴散帶動效應。以智慧財產權運用為核心,扶持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領先的企業做強做大,培育發展一批本市總部型企業,加快形成具有比較優勢和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鼓勵相同或相近領域優勢產業建立智慧財產權聯盟,建立產業聯盟標準推廣模式,促進區域品牌建設,提升集群產業價值鏈。爭取今後五年,制訂實施重點塊狀產業聯盟標準20項以上,完成重點塊狀產業標準提升項目40個,創建重點塊狀產業省區域名牌。
4. 創新智慧財產權服務管理。建立“塊狀經濟”專家服務組,推動制訂塊狀產業提升政策和區域科技創新規劃,幫助、指導企業開展自主產權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套用、技術諮詢、引進培養人才等服務。研究制訂紡織服裝、家電等產業發展技術路線圖,促進“一區一特”創新支撐平台和公共服務體系的科學布局。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嚴厲懲治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規範市場秩序。加強和改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年度推進和年度考核評估與激勵機制,對年授權專利超1000件、2000件、3000件、5000件的專利強縣(市)區分別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加快臨港工業循環發展,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以推進循環型臨港工業園區建設為重點,加快技術改造和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加強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積極構建質量效益型和生態環保型的臨港工業體系,提高臨港工業可持續發展水平。
1. 推進循環經濟示範基地建設。創新發展模式,推廣高新技術,以寧波化學工業區、北侖重化工業區、大榭化學工業區等為重點區域,加快建設循環經濟示範基地,大力培育循環經濟示範企業,每年度給予表彰獎勵。加快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和建設,大力推廣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技術,推進污水處理及回用系統建設,實施燃煤脫硫脫硝和鍋爐設備燃氣化改造工程,推動污染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圍繞石化、電力、造紙、鋼鐵等重點產業,開發推廣副產品、廢棄物、餘熱余能利用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加快發展廢舊物資綜合利用產業鏈、能源梯級利用產業鏈、水資源重複利用產業鏈、生態型石化產業鏈,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2. 加強循環技術研發與套用。圍繞突破鋼鐵、石化、電力、造紙等行業循環發展的技術瓶頸,選擇一批共性關鍵技術進行產學研聯合攻關,促進資源節約、替代和循環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開發推廣。重點加強餘熱、余汽、余壓和中水回收利用技術等領域的研發力度;加快運用信息化提升臨港工業,引進消化、自主或聯合研發用於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的信息化新技術,推進生產設備數位化和智慧型化;加強新能源技術的推廣套用,積極爭取國家光電建築套用示範項目政策支持,對列入市級以上計畫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採用電價補貼,上網電價按當年燃煤脫硫機組標準電價加0. 7元每千瓦時結算。
3. 強化循環經濟規劃政策引導。抓緊編制臨港工業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統籌北侖、鎮海、大榭等區域臨港工業的循環發展。完善循環經濟產業政策,對循環經濟重大項目和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給予用地安排、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支持。確定重點支持的循環經濟先進生產工藝和產品目錄,認真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再生資源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加大政府對資源綜合利用類和節能環保類產品的採購力度。結合區域環境容量,加快制定和嚴格實施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產業市場準入標準,加快制定涉及循環經濟的有關污染控制管理辦法。
(三)推動新興產業跨越發展,搶占產業競爭制高點。把握產業發展趨勢,加強新領域的技術研發,強化創新孵化功能,著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龍頭骨幹企業,增強新興產業競爭力。
1. 加快新興產業重點領域技術創新。圍繞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海洋高技術、高精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生態環保、生命健康和農業科技等領域,選擇關鍵核心技術,加大支持力度進行重點突破。在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領域,重點實現高分子材料、太陽能光熱利用、半導體照明、風力發電裝備等技術的創新突破;在海洋高技術、高精裝備製造領域,重點實現數控裝備、大中型石化與輸變電成套設備、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設備、船舶專用設備、精密檢測與模具、水產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產業等技術的創新突破;在電子信息領域,重點實現網路智慧型、積體電路設計、嵌入式軟體與行業套用軟體及信息技術服務外包、電子商務、物聯網、數字動漫與創意等技術的創新突破;在農業科技領域,重點實現優質種苗培育、畜禽高效養殖、農產品保鮮加工等技術的創新突破;在生態環保、生命健康領域,重點實現水環境保護、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環境安全與綜合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套用、食品安全保障、生物藥物等技術的創新突破。通過重點領域關鍵技術的創新突破,儘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發展潛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新興產業。
2. 大力引進新興產業技術研發中心。以央企、國內外大企業大集團為重點,圍繞我市新興產業發展的技術需求,積極引進一批研發機構。大力支持企業與科研院校聯合建立研發總部,對企業在寧波工業技術研究院、寧波研發園區等建立企業或行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市和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分別給予較大力度的配套資金支持。對研發實效明顯、產業化成果顯著的研發總部,給予政策優惠。各縣(市)區要根據各自的新興產業發展定位,深化與大型企業的戰略性合作,著重在研發總部建設上取得突破。
3. 扶持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完善和落實各項優惠政策,鼓勵民營科技企業創新創業,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大學生領辦和創辦科技型企業,投資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興產業龍頭企業。切實抓好國家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企業技術開發費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等政策的貫徹落實。實行市級科技型企業認定製度,經認定的市級科技型企業實現的銷售(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形成的地方財力新增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50%的補助。大力扶持高新技術產業項目,提高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在市級年度重大工程項目計畫中的比重。加大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加強科技資源和金融資源的結合,開發適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產品,積極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業務,充分發揮各類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的融資保障作用。鼓勵和支持在行業、領域中有一定規模,具備一定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建立新興產業研發機構,對以企業為主體建立的產業研究院,給予財政科技經費重點支持。市、縣(市)區兩級財政重點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參股投資科技人員領辦的科技型企業。充分發揮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留學生創業園、研發園區、和豐創意廣場等科技園區和科技產業基地對科技創新和發展新興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的支撐作用。對經認定的市級科技型企業產業基地內孵化企業3年內實現的銷售(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形成的地方財力新增部分的50%,由同級財政補助給孵化器管理機構。引導民營科技企業建立產權清晰、管理規範、機制靈活的現代企業制度,促進更多企業通過上市做大做強,打造一批百億級旗艦型大企業。力爭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例超過30%。
(四)加快發展科技服務業,完善科技產業發展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化運營的機制優勢,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培育經營企業化、組織網路化、功能社會化、運行規範化、服務產業化的科技服務業體系,構建技術與人才、創新與環境相協調的科技服務業發展運營環境。
1.發展信息網路技術服務業。加快網際網路技術和軟體技術在商貿、物流、金融、旅遊、文化、公共服務、農業生產經營等領域的推廣套用,積極發展軟體與信息技術服務業。積極運用管理工程技術軟體和電子網路數據服務,推進生產流程創新和管理模式創新,支撐智慧型型企業和總部型企業的發展。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行業電子商務平台和專業市場電子商務平台建設,積極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爭創全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示範城市。完善電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推進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設,著力構築新一代物聯網。積極構建網路貿易、物流結算平台,擴大網上旅遊、文化、教育、娛樂、體育、培訓等消費的規模。積極培育數字內容服務,推進動漫、設計、演藝等創意產業發展。完善電子支付和結算體系,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大力提升網上金融服務水平。積極推進市民卡工程建設,加快市民卡在交通、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推廣套用。建立完善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推進城市管理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大力推進網路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建設,完善電子政務系統,為廣大民眾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加強自動控制等技術在農田基本建設、農產品銷售等方面的套用,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
2.發展節能環保技術服務業。圍繞節能環保重點領域,健全節能環保評估審查、審計認證、清潔生產、契約能源管理等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節能環保技術轉讓、諮詢、設計、檢測、培訓等活動。鼓勵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為中小企業、公共機構實施節能診斷、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節能技術服務機構、清潔生產服務機構等中介機構和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在節能管理、技術推廣等方面的作用。對設在我市的海內外企業化運作的上規模、有實力的節能環保中介服務企業,3年內其實現的銷售(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形成的地方財力新增部分,由同級財政給予50%的補助。
3. 發展檢驗檢測技術服務業。引進、培育和壯大一批與寧波重點產業關聯緊密的企業化運作的檢驗檢測機構,加快建設若干國家級檢驗檢測中心,積極推進制造業和農業檢測、食品藥品檢測、安全生產檢測等公共檢測業務的服務外包。積極扶持檢驗檢測機構發展壯大,對企業化運作的新獲得國家級頭銜的檢驗檢測機構或分支機構,政府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企業化運作的獲得國際級頭銜的或國際互認的檢驗檢測機構,政府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引進培育的上規模、有實力、企業化運作的檢驗檢測機構給予裝備配置、建設用房等方面的財政補助。積極推動檢驗檢測機構機制創新和“科研、檢測、標準和國際互認”四位一體功能的發展,不斷增強檢驗檢測機構的自我發展能力和發展活力。
4. 發展技術市場中介服務業。支持鼓勵發展研究創新、技術轉移、諮詢評估等高端科技中介服務業,積極支持辦好網上技術市場,開展技術交易評估、諮詢服務創新,落實相關政策,培育提升技術市場的服務水平。對經認定的市級技術轉移機構,給予一定額度的財政科技經費扶持。
(五)堅持創新人才優先開發,支撐創新型和高端服務型經濟發展。發揮人才第一資源作用,整合人才培養資源,創新人才引進機制,激發人才創業創新活力,構築區域性創新人才高地。
1. 大力引進高級技術研發人才。適應塊狀經濟集群發展、臨港工業循環發展和新興產業跨越發展的需要,最佳化企業人才結構和素質,以企業的研發機構為主體,重點引進紡織服裝、電子電器、汽車零部件等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發人才,石化、鋼鐵、電力等產業循環技術的研發人才,新材料、新能源、海洋高技術、高精裝備、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生物農業等產業關鍵技術的研發人才,尤其要大力引進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來甬進行合作研究或實施成果轉化的創新型科技研發人才。推動人才政策向企業傾斜,加大在安家補助、科研資助經費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各縣(市)區每年推出一定數量的人才限價房,並把中高級技能人才和實用人才按政策納入保障範圍。構築企業人才創新承載平台,加快企業院士工作站、企業博士後工作站和企業創新團隊建設,推進企業新技術研發、新產品開發、新成果轉化。
2. 大力引進高級經營管理和市場行銷人才。適應現代服務業高端發展需要,大力引進一批懂現代科技、懂現代管理、懂市場行銷的總部經濟、現代物流、網路行銷、金融服務、旅遊休閒、投資策劃、文化創意等領域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複合型行銷人才。對機構引進的總部企業正副職等高級經營管理人才,5年內根據個人的收入狀況,由同級財政給予相應的生活補貼。
3.大力引進高層次海外人才。發揮各地和企業的積極性,制訂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重點產業發展的需求。進一步制訂完善政策、創新服務手段、加大投入力度,充分依託留學人員創業園等集聚載體,積極推進引才引智基地和信息網路建設,大力最佳化留學人才的創新創業環境,進一步加大高層次留學人才尤其是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和領軍人才的開發力度。充分發揮海外人才在企業技術、標準和品牌創新中的作用,積極實施企業引進“海外工程師”年薪資助政策,加快海外高端人才、高水平創新團隊、高層次緊缺人才的引進和儲備。
4. 大力實施創新型緊缺人才培養和勞動者素質提升工程。積極推動高校、職業學校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構建與地方經濟和產業結構相適應的學科專業體系。積極推進學歷教育與職業資格證書培訓相結合,大力引進國內外職業資格認證機構和緊缺人才考培項目,支持行業協會參與職業資格審核評定工作,加快培養複合型套用人才。加強社會化職業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加快培養和造就一大批中高級技工和熟練工人,全面提高企業職工的能力和素質。積極推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業務性、技術類等培訓項目的服務外包,政府財政資助或所在單位資助的培訓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外包給在甬院校和有職業培訓資質的知名培訓機構。積極鼓勵在甬院校或培訓機構與境外的教育培訓機構和國內著名高校開展合作,開設現代物流、信息管理、資本運營、市場行銷等方面的培訓或進修課程,大力培養產業發展急需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爭取今後五年,推進“百千企業家素質提升工程”,每年資助100名企業家在寧波高校引進的國際國內著名培訓機構學習深造,每年完成1000名中高級企業經營管理者的輪訓;市本級重點培養4萬名企業專業技術人才、1萬名複合型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30萬名企業技能人才。各縣(市)區要以不低於市級分類培養目標10%的標準制定相應計畫,確保培養任務的完成。企業人才培養所需經費在企業職教經費以及市和各縣(市)區統籌的職教經費中列支,並制定分類培養方案和操作辦法,增強培養實效。
四、進一步加強以創新促轉型的統籌協調
以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為導向,最佳化政府的引導作用,完善政策統籌協調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著力形成全市上下抓創新、強轉型、促發展的強大合力。
1. 強化組織推動。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深刻理解“關鍵在人、關鍵在黨”的意義,把推進科技進步和人才資源開發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思維,創造性地做好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各項工作,推動發展模式的真轉真變。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堅持“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抓第一資源”, 親自謀劃、親自推進科技工作與人才隊伍建設,形成上下聯動、橫向互動的工作合力。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的工作計畫,明確重點,細化措施,強化責任,著力提升一個塊狀經濟,培育一項新興產業,建設一支創新人才隊伍和現代行銷經管人才隊伍,把抓好“三個一”作為創新型城市建設的重要體現。科技、人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建立聯繫服務基地制度,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也要結合自身職能,抓緊制定貫徹落實本意見的工作細則,紮實推進實施。建立完善各縣(市)區黨政領導科技創新和企業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獎勵辦法及指標體系,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2. 強化創新投入。各級、各部門和各類企業要把科技、人才投入作為第一位的投入,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從2011年開始,確保市、縣(市)區財政科技投入增長幅度高於同級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3 個百分點以上。加強人才開發投入資金的統籌管理,市本級根據市政府批准的人才工作計畫設立相應的統籌使用的人才開發專項經費,重點用於企業的人才培養、技能培訓、人才引進等,各縣(市)區也要結合實際增加人才投入的總量。強化投入政策合力,市、縣(市)區兩級要整合科技資金、人才資金、產業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重點扶持企業技術攻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新興產業發展、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和勞動者技能培訓等,並通過對各有關部門相關政策的梳理,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享受優惠政策上不重複、不漏失。強化各項財政支持政策的創新導向,除國家、省有明確規定外,市、縣(市)區兩級財政資金對企業的支持,須將企業是否開展研發創新活動(具體反映為R&D 經費投入)作為必要條件(商貿流通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引導企業真正成為研發投入的主體。促進科技創業投資業發展,設立市與縣(市)區科技產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通過民營企業參股投資、市與縣(市)區合作投資等方式,支持新興產業的發展。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突出大項目大企業引進,對投資額度大、影響力大的企業和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扶持措施。完善政府投入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建立政府投入的科研項目、人才培育的跟蹤評價制度,提高財政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益。
3. 強化正確導向。圍繞科學發展、轉型發展選幹部、配班子,牢固確立鼓勵創新的鮮明用人導向,大力選拔懂經濟、懂科技、懂管理的複合型幹部,真正把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態度堅決、能力突出、成績顯著的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為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和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有力保證。健全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把是否重視科技人才投入作為是否真正抓發展方式轉變的主要標準來考核,推動廣大幹部聚精會神抓創新,一心一意促轉型。實施全市萬名現代經濟和現代科技黨政人才培養計畫,各縣(市)區要開展千名現代經管黨政人才培養活動,創新方法,注重實效,建立考學機制,培養造就一批適應轉型發展要求的複合型黨政領導人才。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大力弘揚“誠信、務實、開放、創新”的城市人文精神,倡導和培育“勇於創新、寬容失敗、追求成功”的創新創業文化。加強對科技創新和優秀人才典型的宣傳,在全社會營造崇尚創新創業的濃厚氛圍。

發布日期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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