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裝飾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

建築裝飾設計是指以美化建築及建築空間為目的的行為。它是建築的物質的物質功能和精神功能得以實現的關鍵。是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所處環境和相應標準,綜合運用現代物質手段,科技手段和藝術手段,創造出功能合理,舒適優美、性格明顯,符合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使使用者心情愉快,便於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的室內外環境設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裝飾設計
  • 含義:以美化建築及建築空間為目的
  • 手段:現代物質手段,科技手段
  • 分級標準:三等級
  • 工程範圍:可承擔各類建築室內
分級標準,資質標準,承擔業務範圍,

分級標準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3項以上單位工程造價1000萬元以上或三星級以上賓館大堂的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裝修裝飾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4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且建築學或環境藝術、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人員齊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12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3000萬元以上。
承包工程範圍: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建築室內、室外裝修裝飾工程(建築幕牆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單位工程造價50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或10項以上單位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裝修裝飾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2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且建築學或環境藝術、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人員齊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人。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5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6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承包工程範圍: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位工程造價1200萬元及以下建築室內、室外裝修裝飾工程(建築幕牆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3年承擔過3項以上單位工程造價2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3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裝修裝飾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且建築學或環境藝術、暖通、給排水、電氣等專業人員齊全;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2人。
3、企業註冊資本金50萬元以上,企業淨資產6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萬元以上。
承包工程範圍: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位工程造價60萬元及以下建築室內、室外裝修裝飾工程(建築幕牆工程除外)的施工。

資質標準

總則
(一)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原則,結合建築裝飾設計技術要求的實際,制定本標準。
(二)建築裝飾設計資質分級標準是核定建築裝飾設計單位設計資質等級的依據。
(三)建築資質設計資質設甲、乙、丙三個級別。
二、分級標準
甲級標準
1、從事建築裝飾設計業務6年以上,獨立承擔過少於5項單位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高檔建築裝飾設計並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單位有較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
3、單位專職技術骨幹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從事建築裝飾設計(建築學、設計、環境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設計專業)的人員不少於8人,從事結構、電氣、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專業設計的人員各不少於1人。建築裝飾設計主持人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當於高級技術職稱的任職資歷。
4、參加過國家或地方建築裝飾設計標準、規範及標準設計圖集的編制工作或行業的業務建設工作。
5、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達到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套用水平考核標準。
7、有固定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專職技術骨幹每人15平方米。
乙級標準
1、從事建築裝飾設計業務4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3項單位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上的建築裝飾設計並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單位有較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適應的經濟實力,工商註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
3、單位專職技術骨幹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從事建築裝飾設計(建築學、設計、環境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設計專業)的人員不少於5人,從事結構、電氣、給水排水專業設計的人中各不少於1人,其他專業人員配置合理。建築裝飾設計主持人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相當於高級技術職稱的任職資歷。
4、有完善的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健全。
5、達到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套用水平的考核標準。
6、有固定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專職技術骨幹每人15平方米。
丙級標準
1、從事建築裝飾設計業務2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3項單位工程造價在250萬元以上的建築裝飾設計並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單位有較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註冊資本不少於20萬元。
3、單位專職技術骨幹人員不少於6人,其中,從事建築裝飾設計(建築學、室內設計、環境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設計專業)的人員不少於3人,從事結構、電氣專業設計的人員各不少於1人,其他專業人員配置合理。單位中建築裝飾設計主持人應具有中級技術職稱或相當於中級技術職稱的任職資歷。
4、推行質量管理,有必要的保證體系及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5、計算機數量達到專職技術骨幹人均一台,計算機施工圖出圖率不低於75%。
6、有固定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專職技術骨幹每人15平方米。

承擔業務範圍

(一)甲級建築裝飾設計單位:
承擔建築裝飾設計項目的範圍不受限制。
(二)乙級建築裝飾設計單位:
承擔民用建築裝飾設計等級二級及二級以下的民用建築工程裝飾設計項目。
(三)丙級建築裝飾設計單位:
承擔民用建築工程設計等級三級及三級以下的民用建築工程裝飾設計項目。
本標準頒發後,建設[1992]786號文《建築設計裝飾單位資格分級標準》同時廢止。
備註
1、高檔建築裝飾設計,指單位建築裝飾工程造價每平方米3000元以下的項目。
2、專職技術骨幹指下列人員:
(1)國家註冊建築師、結構工程師
(2)取得高級或中級技術職稱的專業人員;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本專業3年以上的人員;
(4)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5年以上的人員;
(5)中專畢業,從事本專業7年以上的人員;
3、達到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套用水平的考核標準與《建築裝飾設計裝飾資質分級標準》中的指標相對應。
4、相關行業社團,指中國建築裝飾協會及其地方建築裝飾協會、中國建築學會及其設計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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