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實施規範》是2017年9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實施規範
- 標椎編號:T/SHFIA 0001—2017
- 國民經濟分類:S952 社會團體
- 發布日期:2017年09月20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2月01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實施規範》是2017年9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實施規範》是2017年9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適用範圍本規範適用於建築消防設施專業維護保養施工單位實施消防設施工程、維修、保養的具體技術要求和措施。 本規範供建築消防設施產權單位或受託管理...
本標準規定了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方法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江蘇省內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相關單位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的維護保養工作。主要內容 本標準共分九個章節和四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一般規定、維護保養內容與方法、系統聯動試驗、維護保養檔案、應急處置、信息化措施等。
建築消防設施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設定。是探測火災發生、及時控 制和撲救初起火災的重要保障。對建築消防設施實施維護管理,確保其完好有效,是建築物產權、管理 和使用單位的法定職責。為引導和規範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
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昆明市建築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管理規定.本規定自2016年8月1 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雲南省消防條例》、《昆明市消防條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
第十五條 維保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維護保養能力、收費標準、執業守則及投訴電話等事項;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受理有關建築消防設施的故障報告並及時排除。 第十六條 維保機構應當與委託方簽訂規範的維護保養技術服務契約,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維護保養頻次...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建築消防設施的配置、維護與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建築消防設施,是指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配置在建築物(含構築物)中用於火災預防、滅火救援、人員疏散的系統、設施、設備,包括:(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固定滅火系統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二)防煙排煙系統...
建築消防設施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為滅火系統,另一類為安全疏散系統。由建築內的消防控制室來操作控制、維修保養,使建築消防設施始終處於完好有效的狀態,保證建築物的消防安全。立法 我國建築消防設施立法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在1987年後頒布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一系列消防技術法規中,規定了在一些高層建築、...
江蘇省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管理暫行是江蘇省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由江蘇省公安廳消防局公布。江蘇省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 技術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資質、資格許可 第三章 技術服務行為規範 第四章 日常監督管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和...
消防維保是消防系統發揮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國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等規範,結合甲方的設備實際和管理要求,以使整個維保工作系統化、規範化,使整個系統始終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是以...
《西安市建築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是2015年1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規定背景 為加強和規範西安市建築消防設施管理,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減少火災隱患,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針對建築消防設施管理責任不明,管理人員履職盡責不到位,建築消防設施保養、維護、管理不到位,完好率低,占用、堵塞、封閉安全...
50720-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12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前言摘要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目次 總則 術語 總平面布局 建築防火 臨時消防設施 防火管理 本規範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我市市政消火栓的建設與管理,有效保障滅火供水,減少火災損失,更好地保障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條例》以及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市政消火栓是指與供水管網連線,由閥門、出水口和殼體等組成的專門用於...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是2014年1月1日中國計畫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內容簡介 本規範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2009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畫)的通知》(建標(2009)88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
第九條 國土空間規劃和消防專項規劃確定的公共消防設施用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或者挪作他用。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同意後按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應當另行確定符合規範要求的建設用地。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國土空間規劃和消防專項規劃...
《建築消防設施運行與維護管理》可以作為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教材,供從事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學習使用,也可以為設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單位及廣大從事消防的工作人員參考。內容簡介 《建築消防設施運行與維護管理》共分七章,主要介紹了消防供配電系統、消防控制室、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
消防設施(Firefighting Device)是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固定設施。自動消防設施分為電系統自動設施和水系統自動設施。電氣消防安全檢測是根據電氣設施在運行過程中熱輻射 、聲發射、電磁發射等現代物理學現象,採用國際先進的高新技術儀器、設備,結合傳統的檢查方法對電氣設施進行全方位的...
第四條 高層民用建築的業主、使用人是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對高層民用建築的消防安全負責。高層民用建築的業主、使用人是單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高層民用建築的業主、使用人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專業服務單位(以下統稱消防服務單位)提供消防安全...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契約約定做好高層住宅建築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依法依約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服務工作。第九條 城市管理部門審批的高層建築戶外廣告設施設定,應當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標準,戶外廣告設施不得妨礙安全疏散...
第四條 愛護國家公共財產是我國公民的神聖義務。每個公民都要時刻提高警惕,防止古建築發生火災。第二章 組織領導 第五條 古建築的消防工作,由各古建築管理與使用單位具體負責。當地市、縣文物管理部門負責領導。地方公安機關予以監督管理和業務技術指導。第六條 各古建築的管理與使用單位,要把預防火災列為...
第十二條由外國或者港澳台地區有關單位設計的建築工程項目,必須符合我國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第三章 建築工程消防設施設備管理 第十三條建築工程必須按照有關消防技術規範和標準配置用於發現、阻止、撲滅火災和人員避難、逃生的消防設施設備,並保持完好有效。第十四條建築工程選用的消防設施設備,必須是符合國家消防產品...
本標準規定了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組織管理、技術管理、設施管理、作業管理、應急管理等活動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內容 本標準共分8章,主要技術內容包括:1.範圍;2.規範性引用檔案;3.術語和定義;4.組織管理;5.技術管理...
為提升文物建築消防能力,指導和規範文物建築健全消防安全所採取的防火技術措施,根據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公安部《古城鎮古村寨火災防控技術指導意見》和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護工程申報審批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築消防技術規範》是2006年1月1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建築消防技術規範》編寫組。本書收集了最新的建築消防方面的標準與規範,附錄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高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內容簡介 本書涉及建築消防的各個方面,包括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滅火系統防火規範與標準、火災報警系統與電氣安全規範與...
(二)建築單體設計的有關內容;(三)消防給水系統設計和電氣防火設計;(四)通風空調、採暖、防排煙系統設計;(五)自動消防系統設計;(六)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七)滅火器的配置設計;(八)公安消防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檔案。第十二條 我國消防技術標準尚未規定而依據境外消防技術標準進行的工程設計,應將...
田聰、梅秀娟、王文青、張文華、唐二明、鄧小兵、王新鋼、謝樂濤、李明軒、江剛、夏楊、婁清、王厚華、龔斌、陳茂曦、余維科、張楊。起草單位 應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主要內容 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術語、仿古建築火災風險等級及建築的允許層數、總平面布局、建築構造、裝修裝飾、電氣、消防設施、消防管理。
高層建築未依法經消防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或者經抽查不合格未停止使用,以及日常消防監督檢查發現因建設單位原因致使高層建築不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安全責任由建設單位負責。第十六條 同一高層建築有2個或者2個以上業主、使用人的,業主、使用人應當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以下統稱統一...
第十條 城市消防車通道由建設或公用事業部門建設、維護;單位及居民區內消防車通道由本單位或管理單位建設、維護。第十一條 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水池的建設和維護由城市自來水公司負責。城市自來水公司應當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設定消火栓,並結合管道的擴建、改建工作,保證消防給水。第十二條 單位及居民區內的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