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9年3月18日正式掛牌組建,將原工商寶塔分局、寶塔區食藥局、質監寶塔分局“三局合一”,是寶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科級建制。加寶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435人,退休130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18日
  • 辦公地址:寶塔區百米大道三期 
  • 行政級別:科級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規劃。
(二)負責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依法規範和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契約、認證,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廣告、計量等行為,監督管理直銷活動,依法查處傳銷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依照授權承擔反壟斷調查及執法工作。
(四)負責產品質量強制性檢查、抽查、風險監控、質量預警、地理標誌產品、工業產品許可證監督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重大工程設備監理、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缺陷產品和不安全產品召回。
(五)依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轄區相關單位申報地方標準;管理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及全區商品編碼工作。
(六)負責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和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安全風險檢測、隱患排查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和責任追究制,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七)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化妝品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和保健食品,化妝品技術規範。
(八)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開展鹽業稽查和鹽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私鹽、非碘鹽、劣質鹽等各類違法案件和鹽業經營單位的違規行為,制止非法鹽產品流入市場;協調跨區域的鹽政稽查工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地理標誌產品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地理標誌產品,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註冊行為;負責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推薦;組織調查處理商標和專利糾紛。
(十)負責食品藥品監督抽檢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含特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和評價性抽檢。 負責分析制定食品藥品抽檢情況報告,定期公布抽檢結果,公示抽檢相關信息,配合中省市做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工作。
(十一)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監督和節能工作。
(十二)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等行為。受理消費投訴、質量監督投訴、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等並依法依規處理。
(十三)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執法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十四)指導消費者協會,個體私營者協會工作,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區市場監管局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延安市寶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李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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