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關於對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

《廣電總局關於對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是廣電總局2004年7月14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電總局關於對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
  • 發文單位:廣電總局
  • 發布日期:2004-7-14
  • 執行日期:2004-7-1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全國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了解掌握各地落實《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方案》(廣發編字[2004]394號)的情況,2004年7月12日,國家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播電視局發出《廣電總局關於對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決定近期對各地廣電部門開展“建設工程”、“淨化工程”、“防護工程”、“督察工程”的進展情況實施督察。具體安排如下:
一、督察時間
7月20日—8月10日
二、督察內容
(一)切實推進廣播影視“建設工程”
1、做好中央電視台少兒頻道落地工作的情況;
2、省級電視台和副省級城市電視台開設少兒頻道的情況;
3、積極製作播出有利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廣播影視節目的情況;
4、電台、電視台開辦未成年人專欄或專題節目的情況;
5、積極扶持國產影視動畫健康發展的情況;
6、積極推出有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廣告的情況;
7、利用節日和紀念日開展思想道德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的情況;
8、向未成年人展演、展播和推介優秀電影、電視劇、歌曲、專題節目的情況;
9、積極探索少年兒童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新路子的情況;
10、廣播影視系統報刊、網路和出版社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宣傳力度的情況;
11、加強西部和農村等欠發達地區廣播影視工作的情況;
12、改進廣播影視節目評獎工作的情況;
13、加強未成年人題材廣播影視節目的理論研究和評論工作的情況;
(二)廣泛開展廣播影視“淨化工程”
14、嚴格控制渲染暴力、兇殺、恐怖等內容的劇目的情況;
15、杜絕色情描寫、淫穢畫面、下流語言的情況;
16、杜絕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的情節和內容的情況;
17、抵制利己主義、拜金主義傾向,清除浮華媚俗、低級無聊等內容的情況;
18、不渲染吸毒、賭博等不法行為,避免出現吸菸、吐痰等不文明舉止的情況;
19、加強節目主持人隊伍建設、提高主持人綜合素質的情況;
20、維護祖國語言文字的純潔和規範的情況;
21、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不得披露未成年人個人隱私的情況;
22、一般不公開報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況;
23、不得開設電腦網路遊戲類欄目、不得播出電腦網路遊戲節目的情況;
(三)大力構築廣播影視“防護工程”
24、加強對引進境外節目管理的情況;
25、加強對引進境外影視節目題材規劃的情況;
26、加強對引進境外廣播影視節目的審查的情況;
27、加強對引進境外廣播影視節目的調控的情況;
(四)努力強化廣播影視“督察工程”
28、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情況;
29、健全規章制度、強化政府監管的情況;
30、切實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的情況;
31、收聽收看機構組建及人員、設備到位情況。
三、督察組分工
總局擬成立六個督察組,每組3-4人:第一組由外事司副司長曹寅同志帶隊,赴華北地區督察;第二組由總編室副主任李宗達同志帶隊,赴東北地區督察;第三組由社管司副司長任謙同志帶隊,赴華東地區督察;第四組由辦公廳副主任王福豹同志帶隊,赴中南地區督察;第五組由辦公廳副主任王雲鵬同志帶隊,赴西南地區督察;第六組由電視劇管理司副司長王衛平同志帶隊,赴西北地區督察。
四、督察方式
採取聽取匯報、開會座談、實地檢查等多種方式。每到一地,除聽取省(自治區、直轄市)廣電局匯報外,還要到廣播影視有關部門、單位和深入若干個市、縣了解情況。各督察組返回後,要寫出督察報告,最後由辦公廳匯總形成總報告。
五、具體要求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電局在推動開展廣播影視“四大工程”的同時,做好接待總局督察組的準備工作。匯報要有文字材料,要有統計數據,要有生動事例,對存在的問題要有分析並提出改進措施,對成功的做法、取得的經驗要歸納總結。通過督察,以促進各項工作的落實,加大各方面工作的力度,進一步推進廣播影視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
總局督察組赴各地的具體時間和工作安排,由各督察組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電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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