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改善投資軟環境的決定

《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改善投資軟環境的決定》是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1998年發布的一項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改善投資軟環境的決定
  • 外文名:Decision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xi Autonomous Region on Further Improving the Soft Environment for Investment
  • 發布單位:82002
  • 發布文號:桂政發[1998]27號
  • 發布日期:1998-06-02
  • 生效日期:1998-06-0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歸檔信息,檔案內容,

歸檔信息

【發布單位】82002
【發布文號】桂政發[1998]27號
【發布日期】1998-06-02
【生效日期】1998-06-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檔案內容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改善投資軟環境的決定
(1998年6月2日桂政發〔1998〕27號)
去年,自治區人民政府作出了《關於改善投資軟環境的若干規定》,各地和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我區的軟環境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但是,形勢的發展對我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全面實施自治區黨委確定的開放帶動戰略,開拓廣西利用外資工作新局面,實現對外開放新突破,現就進一步改善投資軟環境作出如下決定。
一、繼續認真貫徹執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改善投資軟環境的若干規定》(桂政發〔1997〕20號)。各地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軟環境的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以促進利用外資工作的開展。
二、把整治亂收費作為加強軟環境建設的重要舉措來抓,並抓出成效來,繼續做好清理整頓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稅外收費。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堅持執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取消60項涉及外商投資企業和國有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公民個人稅外收費項目的通知》(桂政發〔1997〕64號),對不合理的收費項目繼續抓緊清理,應取消的要堅決取消,對保留的收費項目,範圍、標準要制訂成冊,在1998年9月底前頒布。
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收費管理責任制。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明確責任,一級抓一級。從今年起,自治區和各地、市要建立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企業交費登記卡和使用合法票據制度,並逐步建立統一收費按章分流的制度。
強化對外商投資企業負擔的監管。各地市、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委、監察部聯合下發的《試行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度的通知》(計價費〔1997〕2311號)的有關規定,切實制止亂收費行為,營造良好的收費環境。
三、提高行政效率,強化服務意識。要建立聯合辦公及審批、領證一站制,對外商投資項目從申報立項、契約審批、註冊登記、領取證書等各種手續都力爭在一幢樓內辦完或指定專人及時辦理。加強對公務人員的教育,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對“吃、拿、卡、要”等不良行為要嚴肅處理。
四、辦好現有外商投資企業,發揮它們的示範效應和特殊的對外宣傳作用。對已批准設立的企業要抓資金到位,在建的企業要抓投產,投產的企業要抓效益,進一步提高現有外商投資企業的資金到位率、投產率和盈利率。依法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
五、搞好口岸建設和管理,樹立國門形象。做好海關、邊防、商檢、衛檢、動植物檢等口岸檢驗機構的綜合協調工作,簡化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重複收費,努力降低收費標準,提供優質服務,把口岸建成通暢、快捷、方便的進出通道。
六、除國家有特殊規定的行業外,對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外籍人員實行統一的服務價格標準。對外資企業和機構及其外籍人員在廣西購買、租用辦公樓、商業樓、廠房和住宅等物業的管理收費標準均與對境內客戶的標準相同。
七、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產品內銷比例。對國家規定鼓勵和允許投資的項目,符合我區產業政策以及在貧困地區投資開發當地資源的項目,在外匯自求平衡的前提下,在自治區審批的許可權內,由投資者自行確定和調整產品內銷比例;對境外大財團、大商社、跨國公司投資的科技含量高、工藝水平先進的重點骨幹項目,實行“以市場換技術”,適當讓出部分市場,可由企業自行確定其產品內外銷比例。
八、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持股比例,適當延長其經營期限和擴大經營範圍。對我區急需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經批准允許外商控股或獨資經營;對投資規模大、周期長、風險高的高新技術項目,農業綜合開發和能源、交通、基礎工業項目,允許適當延長經營期限,允許擴大與項目相關的經營範圍,允許開展與主項目相關的配套經營業務。
九、制定出台一批涉外經濟規章和關於改善投資軟環境的政策。近期自治區將出台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鼓勵外商投資、外商投資企業投訴管理、鼓勵民營企業及其他非公有經濟利用外資、境外人員出入境旅遊、開發區管理和國際互市貿易加工區管理告等法規、規章和政策。各地、市要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要加大執法力度,使涉外法規政策得到切實的貫徹和執行。
十、努力創造有利條件,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投資中介機構,提高視窗行業的服務質量。積極發展資金、外匯、勞務、生產資料等市場,逐步完善適應外商投資的市場機制,為外商提供及時周到的服務。
十一、加強對外開放工作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今年自治區將建立招商引資和外商投訴協調等兩個機構,各地、市也要建立和完善利用外資工作機構,建立和逐步完善利用外資目標責任、重大外資項目領導聯絡、定期與外商對話、引資獎勵和涉外廉潔自律等五個制度。
十二、加強涉外經濟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要繼續抓好涉外經濟幹部的培訓和教育工作,積極有計畫地組織各級涉外管理幹部到外地考察學習。大膽選拔德才兼備、敢想、敢幹、能幹的人才充實到各級涉外經濟管理部門的領導班子;在用好現有人才的同時,採取更加優惠的政策,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條件,利用各種渠道和各種方式,引進國內外人才特別是高層次人才,為加快我區的發展服務。
十三、今年在全國上下廣泛開展“軟環境建設年”活動。各地、市要把改善投資軟環境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結合“講文明、樹新風”的活動,根據當地情況,採取有效形式開展以整治亂收費、最佳化服務、提高辦事效率、提高人員素質為主要內容的“軟環境建設年”的活動,以大力改善我區投資環境。樹立“講法規、講信譽、講效率、講效益”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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