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發成長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廣發成長優選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廣發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廣發成長優選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廣發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3.51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214
  • 成立日期:20131211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自下而上精選具有良好持續成長潛力的上市公司,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力求獲得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權證、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一)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巨觀經濟分析和整體市場估值水平的變化自上而下的進行資產配置,對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等大類資產配置比例進行動態調整,在降低市場風險的同時追求更高收益。
1、在巨觀經濟分析中,本基金將對相關的巨觀經濟變數進行分析和預測,並結合政策面、市場資金面積極把握市場發展趨勢。
2、在整體市場估值水平分析方面,本基金通過重點關注市場平均PE、PB、PEG等指標相對於長期均值水平的偏離度,把握市場整體估值水平的高低,並結合市場整體盈利水平來研判股市相對風險和市場變化趨勢。
本基金將採用成長型股票優選策略,通過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自下而上的精選A股市場中具有持續成長潛力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進行投資。
1、定量分析
公司的成長性最終體現為利潤的增長。因此,本基金將預期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預期主營業務利潤率作為企業成長性考察的主指標,並結合稅後利潤增長率、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篩選出盈利能力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2、定性分析
公司盈利增長的持續性主要取決於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因此,本基金將在定量篩選的基礎上,從技術優勢、資源優勢和商業模式等方面,把握公司盈利能力的質量和持續性,進而判斷公司成長的可持續性。
3、估值分析
成長型股票往往具有較高的估值水平。為儘可能規避估值風險,本基金將在上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基礎上,綜合採用PEG、PE、PB等相對估值指標與股利折現模型、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等絕對估值方法,對成長型股票的投資價值進行輔助性的評估和判斷。
(三)債券投資策略
在債券投資上,本基金將堅持穩健投資原則,對各類債券品種進行配置。本基金將通過自上而下的巨觀分析以及對個券相對價值的比較,發現和確認市場失衡,把握投資機會;在良好控制利率風險及市場風險、個券信用風險的前提下,為投資者獲得穩定的收益。本基金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綜合考慮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等方面特徵進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較,對個券發行主體的性質、行業、經營情況、以及債券的增信措施等進行全面分析,選擇具有優勢的品種進行投資,並通過久期控制和調整、適度分散投資來管理組合的風險。
(四)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1、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並根據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判,以及對股指期貨契約的估值定價,與股票現貨資產進行匹配,實現多頭或空頭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獲得股票組合產生的超額收益。本基金在運用股指期貨時,將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流動性及風險收益特徵,對沖系統性風險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改善投資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2、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加強基金風險控制,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
根據有關規定,本基金投資權證遵循下述投資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千分之五。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超過該權證的百分之十。
若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有新規定的,本基金將按最新規定執行。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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