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根據《中共廣水市委 廣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廣發[2010]8號)精神,設立廣水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全市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按事業單位管理。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增加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社區服務組織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職責。
(二)增加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職責。
(三)增加推進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及扶持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方針、政策和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則,指導全市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社區服務組織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
(三)參與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指導構建農村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路、日用消費品經營服務網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以及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路。
(四)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和培育壯大相關龍頭企業;指導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
(五)加強對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指導與服務,協調與政府部門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的關係;監督、檢查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情況。
(六)指導全市供銷社的經營管理和技改項目的管理。
(七)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以及防汛救災物資的收購、儲備和供應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八)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加強社有資產經營管理,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和重大決策及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組織綜合性會議,起草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綜合性報告等重要文稿;協調機關內部各科室的工作關係,組織擬定機關工作制度,對機關重要工作進行督辦檢查;承擔公文管理、文秘、機要、檔案、信訪、政務信息、提案和年度目標責任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總務後勤、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事監察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及勞動工資相關報表統計工作;承辦機關、基層供銷社負責人任職備案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職業技術教育和行業職業技能鑑定;負責本系統內的黨務、企業文化、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全市供銷社系統內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企業軍轉幹部退休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資調整、醫療保險等方面工作。
(三)財務資產科
負責編制、申報、管理和使用財政預算資金;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資產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直屬單位、參股公司中股權收益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負責擬訂直屬單位的經營目標並組織審計、考核;負責編制、匯總本系統財務會計報表工作。
負責機關和指導本系統的社有資產管理及開發、利用和技改項目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導本系統內的基本建設及相關工作;監督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本系統內的招商引資工作。
(四)經濟發展科
研究擬訂全市供銷社經濟政策和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市場建設規劃;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物價政策情況,為政府價格決策提出政策建議;承擔政府委託的重要商品計畫安排、儲備和供應;負責對本系統經營業務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推動本系統的科技開發、技術引進和推廣套用,組織協調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組織指導系統內科學技術、購銷業務、工業生產及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擬訂本系統改革與發展戰略規劃;負責本系統改革與發展重要課題調研,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提供政策指導;研究擬訂直屬企業的發展戰略,組織實施直屬企業的戰略性重組;擬定直屬企業項目建設規劃,協調、督辦有關項目建設;負責直屬企業的調查研究及協調工作;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社區服務組織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負責協調工商登記、年檢、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等工作。
(五)農村流通科
組織全市供銷社參與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構建農村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路、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民科技知識的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
(六)煙花爆竹管理科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協調和管理工作,構建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路。

人員編制

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事業編制為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0名,其中:正職6名,副職4名。
另核定工勤崗位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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