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股票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時間:一九八六年九月三十日
- 類型:地方法規
- 適用地區:廣東省
廣東省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股票、債券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股票、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特制定...
未經批准,任何單位不得發行。八、各地已經制定的有關股票、債券的管理辦法,凡與本通知不符的,應當按本通知加以修改,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團體以信用、發行股票債券等形式,向社會或單位內部職工實行有償集資,並依照法定程式和許可權申報批准的,由人民銀行和計畫主管部門按有規定管理。
第二十六條 引導基金不得用於貸款、股票、期貨、房地產、基金、企業債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資,以及贊助、捐贈等支出。第二十七條 受託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引導基金所...
第二十二條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徵得主管部門同意後,經省人民銀行批准,可發行股票和債券。具體事項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廣東省股票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辦理。...
對擅自發行企業股票、債券的,有權加以制止,並責令其退還所籌集的資金。第十八條 企業發行股票、債券,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分行提出申請:(一)提交...
(三)股票、債券、票據等有價證券;(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財產權益;(五)其他可轉讓的財產和財產權益。第六條 預購房地產可以抵押。但抵押人必須遵守...
(一)在執行評估業務期間,買賣委託評估單位的股票、債券,購買委託評估單位或者個人擁有的資產;(二)索取、收受委託契約約定以外的酬金或其它財物,或者利用執行...
1、行為人須有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如果尚未發行或正在準備發行的,不構成本罪;同時,如果不是採取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的方式,而是採取其他方法...
五、對企業違反規定發行的股權證或股票,由證券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按如下辦法處理:(一)企業擅自發行的股權證或股票,應一律更換為企業債券,或由企業按發行時的...
(四)發行公路建設債券或股票;(五)國內外企業或其他組織、個人投資、捐款、贈款;(六)轉讓公路、橋樑經營權;(七)國家規定或允許的其他籌集資金方式。第十...
(三)股票種類;(四)各種貨幣面值股票的數額;(五)股息和紅利的分配辦法;(六)股票的發行和轉讓辦法;(七)各發起人認繳股份數額;(八)法人發起人名稱、...
鼓勵和引導企業通過依法發行股票和債券、股權交易、融資租賃、智慧財產權質押等方式籌集資金,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和引導企業、事業...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2006年5月17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 (2009年3月31日)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1993年8月2日)典型案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