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專利案件立案辦法(試行)》是2002年6月1日試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專利案件立案辦法(試行)
- 施行地區:廣東省
《廣東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專利案件立案辦法(試行)》是2002年6月1日試行的辦法。
《廣東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專利案件立案辦法(試行)》是2002年6月1日試行的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廣東省專利保護條例》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行政執法辦法》以及其...
《廣東省專利保護條例》是廣東省為了加強專利保護、維護髮明創造專利權人及公眾的合法權益制定的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專利保護、維護髮明創造專利權人及公眾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辦法 廣州市專利行政執法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專利行政執法行為,保護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廣東省專利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因此,條例規定,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主管部門可委託下級部門或者智慧財產權領域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可委託下級部門對專利代理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省人大法委委員、廣東百科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建水提醒,“加速保護”不可避免涉及...
第五條 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是查處冒充專利行為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的主管機關,依照本辦法負責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冒充專利行為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進行查處。 科技和信息化、工商、稅務、質量技術監督、公安、海關等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協助...
二、刪除第十七條第二款“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委託市智慧財產權稽查隊調查取證、勘驗、封存或者暫扣與案件有關的貨物、資料、賬冊、設備等物品。”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州市處理專利糾紛辦法》根據本決定修改後重新公布。辦法...
《廣東省展會專利保護辦法》是廣東省政府頒布的地方規章,自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展會專利保護,維護展會秩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廣東省專利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
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九條:“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五、第十九條改為第二十一條,並將第一款改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結案。案件特別複雜需要延長期限的...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第九條 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委託區(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應當明確委託許可權,並向社會公布;應當對受委託的區(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辦理受委託事項的...
第三章 工作規則 第十二條 市市場監管局及各轄區監管局可以根據案件辦理實際需要,申請從技術調查官名錄庫指派技術調查官參與行政執法,具體流程指引另行制定;申請從國家、廣東省智慧財產權部門技術調查官名錄庫調派技術調查官的,按國家、...
2023年12月26日,《專利開放許可實施糾紛調解工作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制定進程 2023年12月26日,《專利開放許可實施糾紛調解工作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內...
四、增加一條作為第九條:“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五、第十九條改為第二十一條,並將第一款改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應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結案。案件特別複雜需要延長期限的...
第六條請求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自收到請求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立案並通知請求人,同時指定3名或者3名以上單數辦案人員組成合議組辦理案件。案情特別複雜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經批准,立案期限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2019年底前,完善廣東省創新創業基金績效評價辦法,建立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發展規律的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建立健全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的容錯機制。(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八)以協商估值、壞賬分擔為核心的中小企業...
用於廣州市知識產權局立案查處的廣州市各區、縣級市範圍內的冒充專利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案件。廣州市各級知識產權局及其工作人員舉報的,不適用本辦法。第一條 為嚴厲打擊冒充專利和假冒他人專利的違法行為,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鼓勵公民、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