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高校食堂檢查工作的通知

該通知為粵教後勤函〔2010〕20號檔案。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高校學生食堂工作的有關精神,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工作的緊急通知》(粵教後勤函 201015號)的工作安排,現就開展高校學生食堂檢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各高等院校、獨立學院。該通知由廣東省教育廳於2010年6月7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高校食堂檢查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 文號:粵教後勤函〔2010〕20號
  • 發布時間:2010年6月7日
檢查的範圍和內容,專家組,檢查的時間,有關要求,附屬檔案:抽查學校名單,

檢查的範圍和內容

(一)高校食堂的經營、運作情況。
(二)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及所持證件情況。
(三)學校對學生食堂進行監管及民主參與食堂管理、信息透明公開等情況。
(四)學校對食堂存在問題的整改意見及發展規劃情況。

專家組

根據各高校學生食堂的管理建設水平,在全省各高校中抽調後勤餐飲一伙食管理水平較高的專家組成專家組。

檢查的時間

定於6月17-30日對部分高校學生食堂進行抽查,請被抽查學校(詳見附屬檔案)按照通知要求,準備有關備查材料,抽查具體時間由各組長另行通知。

有關要求

(一)專家組成員進校後認真研讀、審閱學校提供的材料,聽取匯報,實地考察;在檢查工作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秉公辦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檢查工作的公正廉潔。被查學校要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注重檢查實效,杜絕弄虛作假。專家組進校檢查期間,接待工作一切從簡,不搞形式主義,不超標接待和安排與檢查無關的活動,反對任何形式的鋪張浪費和請客送禮。
(二)檢查工作聯繫人 劉卓、吳淑君
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抽查學校名單

廣州中醫藥大學(大學城校區)、廣東工業大學(龍洞校區)、廣東藥學院(中山校區)、廣州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廣州體育學院、廣東警官學院、五邑大學(北校區)、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河濱校區)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舊校區)、廣州航海高等專科學校、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廣州校區)、廣東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理工職業學院(中山校區)、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珠海校區)、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從化校區)、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本校區)、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廣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從化校區)、廣州城市職業學院、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江門職業技術學院、佛山職業技術學院、清遠職業技術學院、廣東培正學院、民辦南華工商學院、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廣東亞視演藝職業學院、廣州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廣州涉外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東莞南博職業技術學院、廣州城建職業學院、廣東教育學院、廣州華夏職業學院、江門藝華旅遊職業學院、東莞職業技術學院、廣州華商職業學院、廣州珠江職業技術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吉林大學珠海學院、中山大學新華學院、中山大學南方學院、華南農業大學珠江學院(西校區)、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天河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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