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育裝備工作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育裝備工作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08-07-03
  • 發布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 適用省份:廣東省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育裝備工作的意見
教育科技
粵教裝備3號
廣東省教育廳
2008-7-3

法規內容

各市、縣(區)教育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廣東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綱要(2004-2020年)》和《廣東省教育發展“十一五”規劃》等檔案精神,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需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育裝備的整體水平,現就加強中國小教育裝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教育裝備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裝備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辦學的三大基本建設之一,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技術保障,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中國小教育裝備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認識教育裝備工作在教育事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認識教育裝備在教育創新、提高教育質量、培養學生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方面的作用,按照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對教育裝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高度重視中國小教育裝備工作,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不斷推進教育裝備工作快速、協調發展。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全省中國小教育裝備工作在省教育廳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裝備中心負責具體業務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有分管領導負責此項工作,中國小校要有一名校領導負責教育裝備工作。教育裝備部門要做好規劃、管理、指導、服務、檢查、評估、設備配備、招標採購、使用、培訓、課題研究等工作。
二、加大投入,加快中國小教育裝備的建設步伐
建立健全中國小教育裝備經費保障機制,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不斷拓寬中國小教育裝備建設資金的來源渠道,確保教育裝備經費逐年增長;教育財政撥款每年應安排一定比例用於教育裝備的配備;要貫徹落實《廣東省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實施細則》(粵財教54號)精神,農村中國小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10%用於購置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並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維修、維護費用的開支和儀器的更新、易損易耗品的補充。各地要加強對教育裝備建設專項經費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積極鼓勵和提倡社會團體和個人捐助教育裝備建設。
三、切實抓好中國小教育裝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教育裝備發展全局,堅持普及與提高、質量與效益的統一,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堅持基礎教育裝備的均衡、協調發展,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大力推進教育裝備建設,不斷改善農村中國小實驗教學條件,完善教育裝備管理制度,為學校提供優質的裝備服務。
按照教育部2006年頒布的《國中理科教學儀器配備標準》、《國中科學教學儀器配備標準》、《國小數學科學教學儀器配備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和《中國小理科實驗室裝備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以及《廣東省義務教育規範化學校標準(試行)》的要求,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有計畫、分層次地合理配置中國小教育裝備,以滿足教育教學的需要。到2010年,經濟發達地區90%的國中和國小教學儀器配備和實驗室建設達到《標準》和《規範》的基本要求;經濟欠發達地區80%的國中和國小教學儀器配備和實驗室建設達到《標準》和《規範》的基本要求;高中教學儀器配備應達到教育部現行教學儀器配備目錄i類配備要求,實驗室建設達到《規範》的基本要求。
四、進一步推進中國小教育信息化建設
全面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加強農村中國小計算機室的建設,積極推進國小計算機室和語言學習系統的裝備。有條件的中國小實現網路和計算機等多媒體設備進教室。農村中國小要通過多種途徑實現與省、市、縣(市、區)教育資源中心的聯接與共享。2011年,全省獨立建制的中國小全部實現“校校通”,經濟發達地區實現“班班通”。
五、加強實驗室建設和實驗教學工作
充分利用有限的教育資源,合理配置實驗室和功能教室,不斷提升實驗室的裝備水平。現有實驗室要進行挖潛改造,努力達到標準化和規範化的要求。有條件的學校實驗室建設應充分發揮現代教育技術的作用,積極開展數位化實驗室的建設。
加強實驗教學工作,促進學生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創造能力的培養。按照課程標準和教材的要求,開齊開足實驗課,鄉鎮中心國小以上學校演示實驗開出率要達100%,分組實驗開出率達90%以上。建立健全中國小實驗操作考核(查)評價制度,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中國小實驗操作考核(查)辦法及相應的評價標準,積極推進中國小實驗操作考核(查)工作,逐步將其納入國中、高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核、考查)範圍,體現在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使實驗教學得到有效落實,學生的動手能力得到提高。
六、加強圖書館(室)的建設和圖書配備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圖書館(室)規程(修訂)》,進一步加強圖書的配備和圖書館(室)建設與管理工作,改善藏書結構,提高藏書質量,嚴格把好圖書配備的質量關。要將中國小圖書館(室)的信息化建設作為教育信息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數字圖書館和圖書資源中心的建設,以中心學校或教育部門網路中心為依託,建設圖書信息資源中心,輻射周邊學校,實現資源共享。
七、加強學具的管理工作
各級教育裝備部門要加強管理,做好指導和規範學具配備工作,重點是對學具品種與質量的監控,建立學生用品的有效管理機制。學具的配備和使用應貫徹學校自主、學生自願的原則,任何單位和部門都不得強行要求學校、學生配備、使用。學具的研製與使用,應緊密配合課程教材改革和教學內容的要求,堅持“少而精”的原則。
八、規範教育裝備的政府採購工作
各地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教學儀器政府採購實施細則,建立規範的政府採購管理機制。加強對中國小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的質量監管工作,進入學校的教學儀器設備要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並應具備省級或市級以上教學儀器設備專業檢測機構的檢測合格證。要嚴格監督、管理,切實保證進入學校的教學儀器設備的產品質量,嚴禁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尤其是存在環保、安全方面缺陷的產品進入學校。
九、建立健全基礎教育裝備工作督導評估機制
建立科學的基礎教育裝備工作督導評估體系,切實把學校教育裝備的建設、配備、管理、使用等工作納入督導評估範圍,運用評估手段改善和加強中國小教育裝備的建設與管理。目前,基礎教育裝備工作已納入我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的範圍和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具體的評估檢查辦法,狠抓落實,積極推進中國小教育裝備督導評估工作。
十、加強管理,切實提高教育裝備的使用效益
建立和完善中國小實驗室、學科專用室、儀器設備、信息技術裝備和圖書的各項管理制度,並保證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積極創造條件,向學生開放實驗室,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提高學生的實驗技能和動手能力;積極發揮中國小圖書館(室)為教育、教學和教育科研服務的作用,指導學校舉辦形式多樣的讀書活動,引導學生多讀書、讀好書,提高圖書的借閱率和使用率;加強信息裝備的套用,促進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整合,通過我省已建立的“校校通”工程,擴大共享範圍,為全省中國小師生免費提供網上資源;通過在各學科教學中有效利用信息技術和教育教學資源,促進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的變革,促進學生學習方式、教師教學方式和師生互動方式的變革,為學生的多樣化學習創造環境,培養學生的信息素養及利用信息技術自主探究、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習效率。
十一、加強中國小教育裝備隊伍的建設
以提高素質和管理能力為重點,努力建設一支勤政、敬業、廉潔、高效的裝備管理隊伍;加強培訓工作,堅持培訓合格上崗制度,把實驗教師和圖書管理員的培訓工作納入教師繼續教育體系之中,建立省、市、縣(區)三級培訓體系,不斷提高中國小實驗教師和圖書管理員的整體素質;要按照《廣東省中國小教職員編制標準實施辦法》(粵機編辦73號)的有關規定進行人員的配備,按課程開設的要求配齊配足各科的實驗教師,逐步調整和最佳化充實實驗教師、信息技術教師和圖書管理員隊伍,並納入當地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解決好實驗教師(實驗管理員)和圖書管理員的編制、職稱和待遇問題,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廣東省教育廳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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