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若干臨時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若干臨時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在2006.01.05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若干臨時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6年01月05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1月05日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經2005年12月1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屆8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省政府決定:
一、省公安廳負責實施的“計算機安全服務機構資質核准”予以取消。
二、省科技廳負責實施的“科技性出展核准”不列為行政許可,屬涉密審批事項,按照一般業務管理的事項進行管理。
三、省人事廳負責實施的“廣東省居住證審核”不列為行政許可,按照一般業務管理的事項進行管理。
四、省府辦公廳負責實施的事業單位和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小汽車定編審批,不列為行政許可,按照一般業務管理的事項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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