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等問題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的通知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15日
根據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等問題通知如下
根據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現就廣東省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等問題通知如下全文一、關於申領對象 《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6號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於2013年11月21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
2019年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按不高於2017年徵收標準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落實分檔減繳和暫免徵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徵收所屬期至2021...
保障廳反映。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持續減輕...
第九條 在確保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基礎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失業保險基金,用於促進就業和穩定就業。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並實施區域就業協調發展戰略,促進不同地區就業水平、公共就業...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珠海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執行;繳費不滿1年的,按珠海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執行。 對2020年3月至本《通知》下發前符合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的,可一次性補發符合條件月份的失業...
(粵府辦〔2009〕34號)和省勞動保障廳《關於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意見》(粵勞社〔2009〕23號)的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對如何運用就業專項資金鼓勵支持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鼓勵扶持...
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對參保的困難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所需資金從失業...
《關於調整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1月19日。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社會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
(一)退休人員由用人單位按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 5.5%一次性繳納所缺年限的醫療保險費。(二)距法定退休年齡 5 年以內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先按本人當年規定的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到法定退休年齡,再由用人單位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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