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10年度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監察考核結果的通報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10年度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監察考核結果的通報》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12月2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10年度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監察考核結果的通報
  • 發布單位:廣東省政府
  • 發布時間:2011-12-22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10年度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監察考核結果的通報
土地礦產
粵辦函79號
廣東省政府
2011-12-22

法規內容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0年度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監察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一、2010年度土地執法監察主要情況
據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結果顯示,2010年度全省違法用地面積6.2萬畝,其中違法占用耕地0.9萬畝,分別比2009年度下降了21%和55.5%,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和佛山市順德區均通過了國土資源部的檢查驗收,土地執法監管形勢繼續保持總體穩定、持續向好的態勢。2010年,各地積極貫徹落實土地動態巡查責任制,土地執法監察執行力普遍得到提高。在省政府驗收組抽查的388宗違法用地案件中,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主動予以制止的有362宗,制止率達93.3%;省國土資源廳全年轉交辦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舉報線索735件,查處整改並按時反饋712件,反饋率為96.9%。
各地土地執法監察工作雖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個別地區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使用耕地面積的比例仍高於15%;二是部分重點項目尤其是鐵路、公路等交通設施項目未批先用、邊報邊用的問題仍突出;三是個別城市出現重大土地違法案件,受到國土資源部、監察部公開掛牌督辦;四是個別地區土地動態巡查制度仍未落實到位,土地執法監察執行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2010年度土地執法監察考核結果
根據2010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結果、土地動態巡查工作和違法違規用地案件查處督辦反饋等情況綜合考核評分,東莞、汕頭、梅州、江門、珠海、順德等6個市(區)獲得2010年度土地執法監察獎。其中,東莞市獲得一等獎,獎勵60萬元;汕頭、梅州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40萬元;江門、珠海市和順德區獲得三等獎,各獎勵20萬元。
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獎勵的地區珍惜榮譽,銳意進取,再接再厲,繼續紮實做好土地執法監察各項工作,不斷創新土地執法監管新機制,爭取土地執法監察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階。其他地區要認真向受表彰獎勵的地區學習,尤其是考核名次靠後的地區,要認真分析原因,查擺問題,促進整改,始終保持對違法用地查處整治的高壓態勢,努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國土資源管理和執法監管工作新格局。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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