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事編制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

根據國家人事部印發的《全國人事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和省委、省政府批轉的《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於在全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結合我省人事編制系統實際,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事編制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
  • 外文名:The establishment system in guangdong province fifth five-year plan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 of legal system 
基本信息,指導思想、目標和對象,主要任務,工作措施,實施步驟,組織領導與保障,

基本信息

根據國家人事部印發的《全國人事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和省委、省政府批轉的《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於在全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結合我省人事編制系統實際,制定本規劃。

指導思想、目標和對象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科學人才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眾,堅持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深入開展人事編制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人事編制依法治理,為我省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構建和諧廣東,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人事人才保證。
(二)總體目標。通過實施“五五”普法規劃,在全省人事編制系統進一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樹立法律權威,廣大人事編制幹部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顯著提高,人事編制部門依法管理與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人事編制法規政策在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中得到較好的宣傳和普及,管理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對人事編制工作的知曉度、認可度顯著提高。到2010年,全省人事編制系統法制宣傳普及率達到100%,人事編制幹部法律知識參訓率達到100%,人事編制部門普法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
(三)普法對象。全省各級政府人事編制部門的工作人員、各級政府工作部門人事機構的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從事人事管理的人員以及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其中,各級人事編制部門領導幹部是重點對象。同時要對人事編制管理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宣傳普及有關的人事人才和機構編制法規政策

主要任務

(一)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是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性和根本性工作。要繼續加強憲法的學習宣傳,在全省人事編制幹部隊伍中進一步普及憲法知識,提高憲法意識,維護憲法權威。進一步學習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堅持用正確的理論指導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進一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人事編制幹部的民主法制觀念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
(二)學習宣傳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深入學習宣傳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立法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理念、基本要求的宣傳教育,促進人事編制幹部增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全面提高人事編制部門依法行政水平。
(三)學習宣傳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公務員法是我國幹部人事管理第一部總章程性質的法律,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已被明確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事工作的重要任務。人事部門作為各級政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部門,在貫徹實施公務員法中肩負重要職責。各級人事編制幹部必須帶頭學習宣傳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深刻領會公務員法的精神實質,熟練掌握和運用有關條文及規定,在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工作中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四)學習宣傳人事編制業務法規知識。緊密聯繫人事編制工作的發展形勢,深入學習與履行職責相關的人事人才和機構編制法規政策知識,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規、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法規、人才市場管理法規、引進國(境)外智力法規和機構編制管理法規等,及時向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社會公眾宣傳重要的人事編制法規政策,切實提高人事人才和機構編制管理與服務的法制化水平。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章程、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檔案,進一步加深對黨的各項制度、規定的認識和理解,全面貫徹落實黨管幹部原則,不斷強化人事編制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廉政意識,提高領導水平和拒腐防變能力。
(五)法制宣傳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通過普法積極推進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儘快改變我省部分人事編制法規缺位、不系統、不配套的狀況;進一步完善人事執法責任制,加強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執法績效評估制、執法公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建設;加強機關內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設,緊密結合業務工作特點,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規章制定、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顧問等制度。
(六)加大向社會宣傳普及人事編制政策法規的力度。動員和組織各方面力量,運用多種形式,向人事編制管理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宣傳普及與其利益息息相關的人事編制法規政策,使他們在了解和掌握有關法規政策的基礎上,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自覺用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良好社會環境。要加強依法維權意識的教育和培養,引導人事管理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工作措施

各級人事編制部門要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採取有效措施,保證人事編制法制宣傳教育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積極開展普法培訓。在“五五”普法實施階段,省人事廳負責舉辦各市人事局和省直各單位人事部門普法骨幹培訓班,各市人事局負責舉辦各縣(市、區)人事局和各市直單位骨幹培訓班,省直單位負責舉辦下屬單位普法骨幹培訓班,以此類推,層層開展普法培訓。各級人事編制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人事編制業務培訓與公務員培訓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法制課程,將普法培訓與人事編制業務培訓、公務員學法培訓有機結合起來,互相促進,增強培訓效果。
(二)堅持普法考試制度。在“五五”普法期間,在全省範圍內分專題組織兩至三次普法考試,考試由全省人事編制系統普法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各級人事編制部門分層實施,要求全省所有人事編制幹部都要參加。各地、各單位除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外,也可結合實際情況,因此制宜地組織本地區、本單位的普法考試。各級人事編制部門要將人事編制幹部普法考試成績和平時學法用法情況記入個人檔案,作為幹部任職、考核、定級、晉升的重要依據。在公務員錄用中,也要對應試人員掌握法律知識的水平和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進行測試。
(三)著力抓好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推進依法行政,責任在政府,關鍵在領導。必須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人事編制系統領導幹部法制講座、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重大決策前法律諮詢審核以及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項制度,加大對領導幹部的普法工作力度,將人事編制系統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活動不斷引向深入,努力提高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四)組織開展各類專題普法活動。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主題活動,把法律知識作為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做到有計畫、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切實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社會的水平。在公務員法實施一周年和五周年之際,大張旗鼓地開展公務員法專題宣傳活動,宣傳普及公務員法知識,促進公務員法貫徹實施。對新頒布的與人事人才和機構編制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及時跟進立法步伐,組織開展相應的專題宣傳活動。認真做好每年的“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以及人事專業法制宣傳日的宣傳教育活動,力爭形成普法規模效應。
(五)積極探索普法教育活動新形式。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大眾傳媒的作用,組織開展人事編制法律知識競賽、創辦普法專欄、舉辦普法圖片展覽等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動。結合政務公開的要求,在人事編制部門的入口網站專門開闢普法專欄,並及時公開和發布人事編制法規政策。加強服務陣地建設,利用便民服務場所、人事編制法規政策服務熱線等形式,為人民民眾提供方便快捷的人事編制法規政策服務。
(六)加強普法工作交流與聯繫。各級人事編制部門要通過召開會議、組織調研考察、印發簡報、開辦普法專欄等形式,及時介紹普法工作動態,推廣交流典型經驗,促進普法工作水平不斷提高。進一步完善人事編制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聯繫制度,各市人事局和省直各單位的人事機構要確定一名普法聯絡員,定期將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開展人事編制法制宣傳教育的情況報告省人事編制系統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以加強溝通交流。

實施步驟

規劃從2006年開始實施,到2010年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6年)
成立普法機構。即日起成立全省人事編制系統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全省人事編制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事廳政策法規處,負責普法日常工作。各級人事編制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普法領導小組,確定辦事機構,抓好本地區、本單位的人事編制法制宣傳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
制定普法規劃。各市及省直各單位根據本規劃,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計畫或實施方案,並於2007年3月底前報全省人事編制系統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編寫普法教材。我省人事系統普法培訓統一使用國家人事部編寫的《人事專業普法教材》和《人事管理常用法律法規選編》。省人事廳還將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組織編寫《廣東省人事編制系統“五五”普法補充讀本》,作為普法補充學習資料。
省人事廳將於近期召開專門會議,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各地區、各單位要根據會議精神,結合自身實際對普法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7年至2009年)
各地區、各部門要依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地方、部門和行業實際,每年制定工作計畫,突出年度工作重點,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指導有力、督促到位,確保規劃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0年)
總結驗收分自查和抽查兩個步驟實施。2010上半年,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和要求,對本地區、本單位普法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和總結。2010年下半年,根據各地、各單位自檢自查的情況,省人事編制系統普法領導小組進行抽查驗收。在總結驗收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全省人事編制系統“五五”普法評選表彰活動,對普法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組織領導與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事編制部門要從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認識新時期人事編制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議事日程,納入工作計畫,進一步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明確責任,切實將“五五”普法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級人事編制普法領導小組要建立和完善定期會議、年度總結、督促檢查等項工作制度,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指導,不斷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各級人事編制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要就“五五”普法工作親自作動員,帶頭講授法制課或進行法制輔導。
(二)完善監督激勵機制。要逐步建立普法評估機制,制定具體的評估考核指標,切實將普法工作情況納入本單位全年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建立健全普法監督檢查制度,省人事編制系統普法領導小組將在規劃實施中期組成檢查組對各地、各單位實施“五五”普法情況進行檢查,對於表現突出的將及時給予表揚與鼓勵,工作不力的要予以督促整改。各級人事編制部門可視具體情況,開展普法規劃實施的年度或階段性普法檢查。
(三)落實普法經費保障。各級人事編制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把法制宣傳教育所需經費,列入財務預算,切實予以保證,確保人事編制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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