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的通知

2010年黑龍江省教育廳發布的通知,關於做好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的通知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的通知
  • 聯繫人:李智育 遲海升
  •  郵編:150001
  • 時間: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 地點:黑龍江
簡介,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方法步驟,(一)主要方法,(二)基本步驟,工作要求,總結驗收標準,

簡介

黑教法〔2010〕44號
關於做好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教育局(處),各高等學校:
2010年是實施“五五”普法規劃的最後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總結驗收之年。為了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項工作任務,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引向深入,根據《黑龍江省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黑教法〔2006〕186號)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要求,現就全省“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由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基本方略,按照省教育廳“五五”普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要求,全面開展總結驗收工作,客觀公正地評估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屬學校和各高等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實績,重點評估本系統內各級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及青少年學生學法用法成效。總結新經驗,研究新問題,繼續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各項工作,為全省教育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基本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原則,堅持總結經驗、推動工作的原則,堅持突出重點、邊查邊改的原則。

主要內容

(一)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規劃落實情況;
(二)省教育廳在“五五”普法期間布置的普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完成情況;
(三)各級領導幹部、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學生等重點對象的學法用法情況;
(四)依法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方法步驟

(一)主要方法

根據實際情況,檢查驗收可採取聽匯報、檢查審閱有關檔案材料、召開座談會、當場測試、實地考察等多種方式進行。

(二)基本步驟

1、部署準備階段(4月份)。本階段主要是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制定本系統、本學校總結驗收方案,進行安排部署,做好查漏補缺工作,備齊有關材料,做好被驗和驗收準備。
2、自查自驗階段(5月份)。本階段主要是各地教育部門、各高等學校按照省教育廳制定的“黑龍江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總結驗收標準”,進行自查自驗,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進行整改。同時,各市地(企)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系統、各高等學校要對本單位的“五五”普法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認真總結,並於6月1日前向省教育廳“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 “五五”普法工作總結和總結驗收自查評分表。(評分表請到黑龍江教育信息網下載)
3、檢查驗收階段(6月至7月份)。省教育廳“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份將根據情況,抽調人員,組成聯檢組,對市地(企)教育部門及所屬學校和各高等學校落實“五五”普法情況進行檢查。
4、迎接檢查驗收階段(8月至10月份)。按照全國普法辦和省普法辦的安排部署,在8月份和10月份分別做好迎接省委省政府及全國普法辦組織的對全省教育系統的檢查或抽查。
5、評比表彰階段。根據檢查驗收情況,確定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先進個人和集體,同時對成績突出者報國家先進典型。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總結驗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規劃的重要內容,是保障“五五”普法任務保質保量完成的重要環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學校要高度重視“五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要成立“五五”普法檢查驗收領導小組,制定總結驗收方案,認真部署,嚴格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要求,把總結驗收工作落到實處。
(二)全面認真,注重實效。要結合總結驗收,對2006至2010年的普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進行一次認真的回顧,查漏補缺,對於做得好的方面要認真進行總結經驗,對於存在的問題要採取措施及時進行解決。要把總結驗收作為一個推進工作的過程,一個相互學習的過程,一個廣泛宣傳的過程。在總結驗收過程中,要認真總結經驗,培育和發現典型;樹立典型,推廣典型,為“五五”普法表彰和“六五”普法啟動做好準備。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以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為主陣地,大張旗鼓地展示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工作成就,進一步形成重視、支持、積極參與普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輿論氛圍,進一步推動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總結驗收標準

檢查驗收按《黑龍江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總結驗收標準》的要求,採取標準分(百分制)的計算考核辦法,堅持自查與檢查抽查相結合。設不合格、合格、良好、優秀四個檔次。計算方法為:標準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為不合格;60分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上為良好,90分以上為優秀。以此作為評選“五五”普法先進單位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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