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是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22年10月印發的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全文,修訂信息,

全文

第一章 認定範圍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是指經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省人社部門)認定,以家政服務職業培訓為重要培訓內容,具有較為健全的培訓體系、培訓工作成績突出、效果顯著的家政服務培訓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及其所屬院系,培訓機構、職業技能實訓基地以及設定內部培訓機構的企業等。
  第二條 申報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的單位,應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近三年內未發生因拖欠工資等原因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或突發事件,無不良徵信和違法行為記錄;擁有開展家政服務職業教育或培訓的師資、場所、實訓基地和相應設施設備,並符合國家建設和安全標準;具備家政服務專業教育培養資質或家政服務職業培訓資質,並符合以下專業條件:
  (一)培訓能力。
  1.開展家政服務技能培訓的高等院校申報時上一年度培訓人數不少於1000人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年培訓人數不少於800人次(其中粵東西北地區不少於600人次);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家政專業相關院系中,具有家政服務以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教師(含專職和兼職)占所在院系師資總數的25%以上;具有300平米以上(粵東西北地區200平方以上)實訓場地和相應實訓設備。
  2.開展家政服務培訓的職業培訓機構、實訓基地申報時上一年度培訓人數不少於500人次(其中粵東西北地區不少於300人次);具有家政服務以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教師(含專職和兼職)占師資總數的20%以上;具有200平米以上(粵東西北地區100平方以上)實訓場地和相應實訓設備。
  3.設定內部培訓機構的企業申報時上一年度對本企業新員工和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的人次不少於300人次且占全體職工人數的80%以上;具有家政服務以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教師(含專職和兼職)占師資總數的15%以上;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內設的培訓機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
  (二)培訓效果。
  1.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實訓基地開展家政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合格率達80%以上。
  2.設定內部培訓機構的企業開展家政服務職業技能培訓合格率達90%以上,培訓後勞動關係總體和諧穩定,穩定就業率達90%以上(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
  3.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實訓基地與5家以上家政服務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係,共建培訓實習基地;積極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有合理的就業安置網路和渠道。
  (三)示範引領。
  主動承接政府部門有關家政扶貧、勞務合作等工作,在家政服務新技術、新裝備、新專業方面勇於創新實踐,在增加當地家政服務供給、促進提升培訓質量和就業質量、增強品牌影響力等方面發揮了示範引領作用。積極參加公益事業、公益活動、慈善活動以及合作交流、服務明星評選等活動並獲得較好成效。
第二章 認定程式
  第三條 公布受理時間和認定數量。每年省人社部門公布受理時間以及認定數量。
  第四條 申報。符合基本條件和專業條件的單位可向所在地市級人社部門提出申請。有關申報材料如下:
  (一)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附屬檔案1);
  (二)培訓人員花名冊(附屬檔案2);
  (三)家政服務師資情況表(附屬檔案3,證書複印件);
  (四)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無需複印件,只核驗原件,可通過網路核驗的無需提供);
  (五)單位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六)無不良徵信(系統核查)和違法行為承諾書(附屬檔案4)
  (七)申報單位文字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內容包括單位簡介、開展家政服務職業培訓工作的特色、成績和亮點(1500字以內)。
  第五條 審核。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申報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報單位需補正的材料內容,無正當理由超過10個工作日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報,人社部門將申報資料退回申報單位。對超過受理時限申報的,人社部門不予受理,申報單位可按規定參加下一次的申報。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告知其不符合的原因,並將申報資料退回申報單位。對符合條件的,由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開展實地核查和評審,並在《申報表》加具審核意見,上報省人社部門。
  第六條 認定。省人社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後,按公平公正公開,以及優中選優的原則,通過組織專家會商、集體研究等形式進行評審。對擬認定為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的,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入口網站或省級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省人社部門行文公布,並授予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銘牌。公示過程中如產生異議,經核實確不符合相關條件的,提出整改意見,退回市人社部門。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省人社部門按規定行文公布。
  第七條 違規申報責任。對審核和評審過程中發現提交虛假申報材料的單位或企業,自發現之日起2年內取消其申報資格。
第三章 資格管理
  第八條 復檢機制。凡上年度認定為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的,在基地被認定後的第二個年度,由地市人社部門進行複評檢驗。檢驗合格的,提請省人社部門加具本年度年檢合格意見,並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入口網站或省級媒體公布(附屬檔案5)。
  第九條 退出機制。經認定的省級示範基地實行動態管理,評審結束後發現基地存在虛報數據或偽造有關材料取得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資格的,由市人社部門提請省人社部門取消其資格。基地被取消資格後應當主動退回獎補;若單位不主動退回的,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有關規定處理。對涉及違法違紀的人員,一律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複評檢驗時發現基地原參評時符合條件,但後續已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一)至(三)相關規定時,由地市人社部門提請省人社部門取消其後續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資格;評審當年度的資格和相應獎補資金予以保留。
第四章 獎補措施
  第十條 對經認定的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按照《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9〕211號)給予一次性獎補,獎補標準為每個省級示範基地30萬元,所需資金在省級就業資金中安排。各地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可在省獎補基礎上,適當提高補助金額,具體提高額度由地市確定,所需資金在同級財政安排。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社部門,可參考以上基本條件和程式,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市(區、縣)“南粵家政”培訓示範基地認定管理的具體實施細則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就業局)負責解釋。相關法律政策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價修訂。

修訂信息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
《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粵人社規〔2022〕23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動“南粵家政”工程高質量發展,根據《關於推動“南粵家政”工程高質量發展意見》(粵辦發〔2020〕29號)和《關於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0〕3號)要求,制定《廣東省“南粵家政”省級培訓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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