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花都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廣州市
  • 現任領導:邱樂偉(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擬訂相關實施意見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區內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法;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 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負責實施國家促進就業政策,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職業資格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考核鑑定機構和就業培訓機構的管理;牽頭擬訂大 中專和技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關於境外人員到本區就業的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技能人才培養和管理政策。
(四)負責擬訂本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綜合管理;負責編報事業單位增員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政府雇員和編外聘用人員招聘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榮譽制度和獎勵制度。
(五)負責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 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轄區內企業職工工資、勞動時間的巨觀管理和監督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負責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擬訂和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 退休(職)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國有企業職工連續工 齡核准。
(六)負責統籌擬訂和組織實施人事、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七)負責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和繼續教 育政策,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博士後管理,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人才政策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人才選拔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出國(境)培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交流合作。
(八)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社會保險經辦機 構的日常工作;負責公費醫療管理和公費醫療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評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本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建立健全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政策,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 會保險基金收支總體平衡。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執法。負責監督檢查本區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依法處理舉報投訴、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處理突發性應急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具體實施專項執法工作;指導鎮街格線前台工作;開展勞資糾紛 風險預警防範。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邱樂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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