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是2022年10月28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是2022年10月28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的意見。
《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是2022年10月28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的意見。發布信息2022年10月28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關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輪崗的意見》(教師〔2014〕4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魯辦發〔2014〕55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徵得省委組織部同意,現就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市縣(含先導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而統一組織的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國小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1...
政府有關部門要簡政放權,進一步擴大學校在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中的參與權、話語權、決定權。中國小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契約,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教師交流輪崗經歷納入其人事檔案管理。1.完善教職工編制管理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統籌...
《安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的意見》發布,這是安徽省安慶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化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一份經充分協商醞釀形成的正式檔案。對比去年的徵求意見稿,“財政可安排專項資金,對參與交流的...
《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廣州市將繼續對招生工作保持高壓嚴管態勢,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違規招生行為,維護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一方面加大違規招生查處力度、管好學校和校長,另一方面嚴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及其他第三方等主體...
13. 推進教師資源配置改革。科學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導各地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做好首批“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選派工作。繼續實施銀齡講學計畫和高校銀齡教師支援西部計畫。14. 深化教師考核評價改革...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分析中國小校教職工超余編情況、崗位結構比例以及教師隊伍年齡結構、學科學段分布、工作年限等情況,認真制定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工作方案,加大名優校長、骨幹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力度,大力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
2021年4月26日,廣州市教育局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下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全面取消義務教育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每所劃片入學的公辦國中95%以上的...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師績效考核制度,深入推進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為深化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創...
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在試點基礎上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為教師交流輪崗提供制度保障。縣(市、區)、開發區要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五部門《關於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保教人〔...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和《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