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資質條件規定

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資質條件規定》是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出租汽車企業運營機制,建立和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積極推進創建我市出租汽車文明行業工作,現將《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資質條件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資質條件規定
  • 發布部門:廣東省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 發布文號:穗交〔2007〕185號
市各出租客運企業: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資質條件規定
第一條 為促進本市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加強出租汽車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管理,引導企業的集約化經營和規範化服務,維護乘客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關於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建設部令135號)、《廣州市市區出租小客車管理辦法》(市政府1997年第15號令頒布,2005年第1號令修改)、《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26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企業經營資質,是指出租汽車經營企業確保正常、合法經營必須具備的營運車輛、人員、企業組織、制度建設、經營管理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基本資質。
第三條 在本市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企業,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本規定是管理部門對企業日常經營行為實施監督檢查、資質等級評定、資質審驗的基本條件和標準。
第五條 企業車輛數和經營權數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車輛須符合《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穗交〔2006〕249號)規定的條件。
第六條 企業須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堅實平整的停車場地。
其中車輛數500輛以上(含500輛)的企業人均辦公場所面積應不小於6平方米,車均停車場面積應不小於8平方米;車輛數30輛以上(含30輛)500輛以下的企業人均辦公場所面積應不小於6平方米,車均停車場面積應不小於10平方米。
停車場地須嚴格按照國家規範的要求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按照國家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並具有公安消防部門的消防合格證明。同時,根據廣州市公共安全視頻系統有關管理規定,停車場地重要部位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系統。
租用他人房屋、場地作為經營辦公場所、停車場者,要簽訂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契約。
第七條 企業應有完善的企業章程,健全的生產經營組織機構,組織機構要求如下:
(一)具備營運管理、安全管理、技術維修、財務統計、辦公室等5個以上職能管理機構;
(二)各機構要掛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三)各機構的管理人員要求如下:營運管理、安全管理、辦公室不少於3名,技術維修、財務統計不少於2名。其中安全員按每50輛營運車不少於1人進行配備;
(四)制定崗位責任制度和要求。
第八條 企業必須具備基本管理制度,做到有文本、有公示、有落實、有效果,並按有關部門規定備案。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營運管理制度、財務統計制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24小時值班制度、教育培訓制度、上網制度、勞動人事制度、糾紛調解制度等,具體內容見《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基本管理制度》(附屬檔案) 。
第九條 管理人員、調度人員、駕駛人員須掌握與出租汽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客運業務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車輛駕駛人員應具有有效的駕駛證件和取得我市計程車駕駛員從業資格。
第十條 企業應配備固定的與車輛保有量相適應的回場檢汽車檢驗台(地溝)、工作場所和滿足例檢項目要求的相應工具,並應配備與例檢任務相適應的人員。例檢人員應由具有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資格的人員擔任。
企業車輛維護和維修必須到具有相應維修經營資質的合法維修企業進行,並應與維修企業簽訂一年以上的車輛委託維修契約。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按照廣州市出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準的規定,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至2012年5月1日起終止,有效期5年。
附屬檔案
廣州市客運出租汽車企業基本管理制度
一、營運管理制度
(一)有車輛營運服務標準和駕駛員行為規範,有車輛營運情況和服務質量監督記錄。
(二)有車輛缺員停場制度。對沒有符合營運資格司機的車輛,須作停場處理。
(三)有車輛信息化監控和調度管理制度。利用車輛信息化監控調度管理系統對車輛和司機進行管理和信息化服務。
二、財務統計制度
收費項目要有公示制度,定期向司機公布企業收費項目,製作企業財務報表;定期採集原始營運數據並做統計分析。
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有專人負責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的教育工作。
(二)有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和交通安全獎懲規定。
(三)有司機安全行車檔案。
(四)有安全防火、LPG應急預案和處置機制。
四、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有車輛維修、保養、檢測記錄;設有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和人車對應檔案;有車輛回場檢查制度,車輛回場檢每周不少於2次。
五、24小時值班制度
電話隨時暢通,有值班記錄;能及時處理和報告重大事件;提供投訴、遺物報失受理等服務,並按照登記、核實、處理、答覆的程式辦理,15日內辦結;計算周期內的值班安排和記錄要存檔保留以備檢查。
六、培訓教育制度
(一)有專人負責員工學習的計畫、組織工作。
(二)每月安全、業務、政治學習不少於2次,有考勤記錄,員工出勤率達90%以上;學習內容和記錄要存檔保留以備檢查。
七、上網制度
企業在工作日時間內,要求一天上網至少2次。要及時落實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下發有關通知所布置的工作。
八、勞動人事制度
有用人計畫、獎懲措施制度和勞動契約管理制度。
九、企業糾紛調解處理制度
(一)有專人負責企業糾紛調解處理工作。
(二)有企業糾紛調解處理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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