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州市接收安置軍隊退休幹部暫行規定》等16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州市接收安置軍隊退休幹部暫行規定》等16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0.02.01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州市接收安置軍隊退休幹部暫行規定》等16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02月01日
  • 實施時間:2010年02月01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廢止〈廣州市接收安置軍隊退休幹部暫行規定〉等16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09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13屆98次常務會議同意,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二月一日
關於廢止《廣州市接收安置軍隊退休幹部暫行規定》等16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市政府第13屆98次常務會議決定廢止下列16件政府規章:
序號 規章名稱 文號
1 廣州市接收安置軍隊退休幹部暫行規定 穗府[1983]80號
2 廣州市徵收中外合營企業土地使用費暫行辦法 穗府[1985]30號
3 《廣州市徵收中外合營企業土地使用費暫行辦法》的補充規定 穗府[1997]54號
4 廣州市建築報建審批專業管理暫行規定 穗府[1989]22號
5 廣州市境外企業財務管理辦法 穗府[1990]36號
6 廣州市城市燃氣管理暫行規定 穗府[1990]40號
7 廣州市境外企業管理辦法 穗府[1990]51號
8 廣州市婦幼衛生管理辦法 穗府[1994]51號
9 廣州市城市公共汽車、電車專營管理規定 穗府[1994]61號2005年修改
10 廣州市非營利性出版物管理規定 穗府[1996]56號
11 廣州市糧油經營管理辦法 穗府令[1997]2號
12 廣州市建築工程交易管理規定 穗府令[1997]7號
13 廣州市城鎮土地分級與適用稅額標準規定 穗府令[1997]12號
14 廣州市“一日游”管理規定 穗府令[1998]11號2005年修改
15 廣州市外商投訴受理辦法 穗府令[1999]5號
16 廣州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規定 穗府令[2004]2號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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