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年金制度

廉潔年金制度

廉潔年金制度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報告中提出設立的一種制度,公職人員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的退休後方可領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廉潔年金制度
  • 設立者:國務院
  • 實行地點:新加坡、香港
  • 領取條件: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
目前,新加坡、香港都已實行廉潔年金制度,廉潔勤政的公務員在退休後可以拿到一大筆(比如香港約為400萬-500萬港元)廉潔金,但如果公務員在職期間被發現腐敗行為,這筆錢將被取消,以此化解公職人員的腐敗動機。我國曾在江門試行這一制度,但後來已在實際操作中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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