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釋義,悖論,表現,闡述觀點,經濟關係,結論,
釋義
快樂活在當下,盡心就是完美。
“幸福遞減律”是說人們對同一事物幸福的感覺,會隨著物質條件的改善而降低。譬如:你在沙漠行走,口渴難耐,有一杯水你會激動萬分;而當你步入綠洲,對一杯水的幸福感覺就會幾近於零。朱元璋當放牛娃時,餓得昏迷不醒,一碗白菜豆腐湯令他如臨仙境;當皇帝後,他遍嘗天下廚師做當年的“珍珠翡翠白玉湯”,卻總覺得了無滋味。
悖論
幸福是一種精神的愉悅,或者說是心理學所說的大腦的興奮狀態。而不是物質的滿足。按照生理心理學,這種興奮狀態來自於外部的刺激。也就是說有刺激才有興奮。而這種刺激就是人很想達到而又沒有達到的目的、目標,或者說是理想、追求。既然幸福是由外部刺激引起的興奮狀態,那么沒有刺激也就沒有幸福;既然刺激是一種人想要達到而又沒有達到的目標,那么當人達到了這個目標的時候,這種刺激也就逐漸消失了,也就沒有幸福了。
表現
比如食物的香味能引起人嗅覺神經的興奮而產生食慾,小康的生活目標能刺激人的欲望而為之去努力奮鬥。而人在飢餓的時候香味的刺激引起人的興奮程度最強烈。一旦吃飽了,香味對其就逐漸不產生刺激,也就不產生食慾,不產生興奮了。天天“飽食終日”,人就會厭倦,“生在福中不知福”了。這就是“幸福遞減律”的典型表現。
而且由此看來,幸福,產生於過程中,產生於痛苦中,產生於希望中,產生於努力中。而不是產生於結果中。如果要人為地劃一幸福與滿足度的最佳狀態,林火認為人的滿足度應在“黃金分割律”左右為好。這時人會有很強的興奮刺激性,有很強的信心和欲望。也是最幸福的。
闡述觀點
在神看來,人過度地放縱和享受就是一種罪過,將來是要受到懲罰的。如基督教所說七宗大罪的“怠惰、貪財、貪食、貪色”等等。亞當的墮落就是從此開始的。《聖經》:“貪財是萬惡之根。”但丁的《神曲》:“另有一種不能使人幸福的善;它不是福,不是一切善之果和根的善的本質。沉溺於其中的愛在我們上方那三層受懲罰。”(這裡所謂的“善”就是指的物質享受。)
同時,根據對立統一規律,幸福與痛苦是一矛盾的對立統一體,兩者是相依的,分不開的。沒有痛苦就沒有幸福。莫羅阿:“若將幸福分析成基本原子時,亦可見它是由鬥爭和苦惱形成的。”比如飢餓就是痛苦;人為小康生活而奮鬥所吃的苦也是痛苦。正因為有了這種痛苦才會有幸福,沒有這些痛苦也就沒有幸福了。正所謂“福兮苦所依”、“生於憂患”是也。所以當人100%地達到期了他所追求的目標,這時他就沒有痛苦了,所以也就沒有幸福了。
經濟關係
說到經濟與幸福,又想起經濟與道德。不論是根據“倫理學”道德的相對獨立性原理,還是經過實際考察,都說明:一些經濟上落後的國家,在思想道德領域,都往往超過經濟發展先進的國家。這些經濟與思想領域相悖的共性,確實值得深思和研究。
結論
❤幸福更是創造享樂,而不僅僅是享樂本身;
❤幸福更是追求滿足,而不僅僅是滿足;
❤幸福更是一種為他為社會的追求,而不僅僅是為我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