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是2019年平頂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的通知
  • 發布單位: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具體內容,附屬檔案,

具體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高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是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最佳化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是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有力措施。為提昇平頂山市應急管理綜合能力,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改革完善應急管理體系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健全應急管理體系為基礎,主動適應應急管理新要求,堅持以防為主、防災減災救災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著力補短板、織底網、強能力、促協同,積極推動應急管理理念、制度、機制、方法創新,全面提高應急管理綜合能力,最大程度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全市綜合實力高質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陣作出新的貢獻。
(二)主要原則
1.處理好“統”與“分”的關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自然災害減災救援救災工作。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實施專項預案,加強主管行業領域的風險監測預警,組織主管行業領域的搶險救災。
2.處理好“防”與“救”的關係。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本行業領域相關災種的日常防治工作。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落實防治責任,促進實現綜合防災減災。搶險救援工作由政府統一領導,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配合。
3.處理好“上”與“下”的關係。夯實基層應急管理組織,上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應急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有關工作情況,形成反應靈敏、上下聯通、延伸到底、運轉高效的銜接機制。
4.處理好“破”與“立”的關係。職能劃轉工作要堅持先立後破、不立不破。防汛抗旱、森林滅火等職能劃轉設定“過渡期”,在職能、人員調整到位前,各有關部門按照原有部署和職責抓好工作,實現有序銜接,防止出現空擋。
(三)工作目標
2019年上半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機制開始運行。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推動應急管理實現從安全生產監管向安全生產、自然災害、應急救援一體化綜合協調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全災種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轉變,從應急資源分散管理向應急救援統一指揮、聯合回響轉變。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應急管理體系
1.建立應急管理標準體系。建立健全事故災害風險預防控制標準、突發事件分級分類標準以及預警、回響、處置等應急管理分級標準。完善並出台實施安全生產事故和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市、縣兩級回響標準。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2019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事故災害具體回響措施,確保應急回響規範有序。
2.建立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有機構管、有人員抓。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統一組織編制應急管理規劃、政策規劃和專項規劃;統一制定應急預案,既要制定綜合應急預案,也要指導各有關部門制定專項預案;統一專業力量和社會力量等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參與培訓演練;統一發布災害信息;統一指導應急處置。
3.建立應急管理責任體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明確並細化各級、各有關部門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中的工作責任。日常應急管理方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方面,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監督管理。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相關災種隱患排查、風險防範化解、災情監測預警等日常防治工作。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綜合防災減災規劃,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災後調查評估等工作。發生突發事件後,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牽頭做好救急、救援、救災工作。
4.建立應急管理預案體系。2019年12月底前修訂完成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應急預案;各級、各有關部門修訂完成本轄區、本行業總體和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各基層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完成本單位應急預案。建立覆蓋各級、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並做好各級、各類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牽頭做好本轄區各類應急預案的匯總工作,建立本級應急預案資料庫。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責任單位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
5.建立應急管理服務體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和應急救援人員配置,做好資金、裝備、物資保障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和公共事業管理單位要根據實際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鼓勵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升應急服務能力。
(二)提高應急管理能力
1.提高應急基礎能力。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力量認真開展重大風險和應急資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各類重大風險和應急資源情況,2019年12月底前分領域、分類型建立應急資源資料庫,2020年6月底前建立重大風險資料庫。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通過示範帶動、標桿引領,在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文化和旅遊、民爆、工貿、學校、醫院、養老等重點行業領域全面推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要加強城鄉基礎設施防災抗災能力建設,提升城鄉生命線工程、應急避難場所、消防設施和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供氣、廣播電視關鍵基礎設施災害設防標準。大力開展安全城市、安全社區和綜合減災示範縣(市、區)、示範社區等創建活動。以“六有”(有班子、有機制、有預案、有隊伍、有物資、有培訓演練)為主要內容,開展鄉鎮(街道辦事處)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
2.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準化建設,強化人員配置、隊站建設、裝備配備、日常訓練、後勤保障等,推進綜合應急救援機動支隊、區域消防救援中心建設,健全快速調動機制,提高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對全災種的救援能力。按照專業化、規範化要求,各行業領域要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搶險救援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交通運菅、建築施工單位,水利、林業及人員密集場所經營管理單位,要建立專兼職一線救援隊伍,全面提升疏散自救、現場互救和就近救援能力。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建立應急救援專家隊伍。要制定動員和鼓勵志願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辦法,支持引導社會力量規範有序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3.提高應急協同能力。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型媒介,加強應急知識宣傳和培訓。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日”“消防宣傳日”“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推動應急管理科普宣教進學校、進機關、進企(事)業單位、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各級、各部門要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業務培訓,提高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指揮能力、應急管理幹部綜合業務能力。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動員民眾、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等方面的作用,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應急管理工作。要健全救災捐贈機制,多渠道為應急救援籌集資金。
4.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各級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氣象、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衛生健康、消防救援、地震等有關部門,要實現應急信息資源對接共享,形成全市應急管理“一張網”調度指揮信息保障體系。推進市、縣兩級應急指揮平台建設,加快建設天、空、地一體化應急通信網路,實現縱向市、縣之間和橫向有關部門之間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各級應急管理、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要加強溝通銜接,建立完善困難救助、搶險救災等應急物資儲備,形成布局合理、種類齊全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積極爭取國家災害防治工程項目,以應急救援指揮、災害監測預警、綜合性救援基地等為重點,謀劃一批我市應急工程項目。建立搶險救災社會車輛免費通行保障機制。制定出台應對事故災害社會資源依法徵用與補償辦法。
(三)健全應急管理制度
1.健全應急預警機制。研究制定事故災害分類管理、分級預警、平台共享、發布規範的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完善網路輿情分析研判、應對處置制度,加強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在應急管理中的套用,及時獲取和預報苗頭性敏感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2.健全應急會商機制。各級應急管理、氣象、公安、水利、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消防救援、地震以及宣傳、網信等有關部門,要針對事故災害發生規律、季節特點等,適時開展聯合會商,分析研判事故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科學有效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煤礦、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教育、文化和旅遊、醫療等領域行業安全聯席會議機制。
3.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堅持黨政主導、統一指揮、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運轉順暢、處置高效的原則,強化部門之間、區域之間、軍地之間、條塊之間溝通協調,提升人員、物資等應急資源快速集成能力,建立信息共享、資源共用以及重大災害風險防治、應急救援聯防聯控、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
4.健全應急協調機制。2019年10月底前,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下發信息發布、災情報告、現場指揮、輿情應對等應急管理工作制度,最佳化應急管理人力、物力等資源配置。各級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的應急管理協調工作制度。
5.健全調查評估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最佳化細化評估工作規範,完善事故災害評估專家會商制度,組織開展事故災害評估及調查處理,總結經驗教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
應急管理工作點多線長面廣,要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市政府成立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各類重大災害和事故應急救援,下設11個專項應急指揮部。各級要結合實際,在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本轄區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二)分工負責
堅決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綜合監督管理和應急救援責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分管行業領域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責任。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不斷提高應急管理能力,在處理事故災害過程中要相互配合、加強協調。各縣(市、區)地震機構要統一歸口同級應急管理部門管理,加強對本轄區防震減災工作的業務指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前,各級公安派出所要繼續履行日常消防監督和消防宣傳教育職能,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導。
(三)完善提升
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加強工作銜接,分清輕重緩急,做到有的放矢,切實把工作做實做細。同時,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對落實工作的經驗做法、取得成效及時進行總結,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不斷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確保全市應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附屬檔案

1.平頂山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成員名單.docx
2.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docx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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