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台灣居民申請來往大陸簽注指南

平頂山台灣居民申請來往大陸簽注由平頂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受理。

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結時限,收費標準,簽注須知,

申請條件

因探親、旅遊、治病、經商、學習、培訓等事宜,需要延長停留期限的人員。

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台灣居民簽注證件申請審批表》;
(二)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或賓館、酒店出具的住宿證明。

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一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20元/件;一年以內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100元/件。

簽注須知

一、申請條件
(一)在大陸投資的;
(二)在大陸企、事業單位任職、就業的;
(三)在大陸學校、科研單位就學或接受培訓的;
(四)在大陸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等交流活動的;
(五)在大陸購置房產的;
(六)與大陸居民結婚的;
(七)外國或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工作人員;
(八)本條第1項至第7項所述人員的配偶、直系親屬;
(九)寄養在大陸親屬處不滿18周歲的子女;
(十)在大陸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陸定居條件的70周歲以上的;
(十一)其他確有需要的台灣居民。
二、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台灣居民簽注證件申請審批表》;
(二)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或賓館、酒店出具的住宿證明;
(五)首次申請居留簽注還需提交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健康證明(未滿18周歲或70周歲以上人員免交);
(六)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
1、企業投資者或法人代表,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2、在鄭就業者,提交就業證或任職單位的聘用證明或勞動契約複印件、所在單位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3、在學校、科研單位就學或培訓的,提交錄取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或主管部門的證明;
4、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等交流活動的,提交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的證明;
5、在鄭購房者,提交註明申請人姓名的房產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6、與大陸居民結婚者,提交結婚證及配偶的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7、以上人員的隨行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提交親屬關係證明;
8、寄養兒童(未滿18周歲)提交出生證明、父母身份證件、經公證的寄養關係證明和受託人的戶口本、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10、回大陸原籍居住的70周歲以上人員,提交大陸關係人出具的關係證明或撫養證明。
三、辦結時限
5個工作日。
四、收費標準
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簽注200元/件;
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簽注3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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