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準令

[官職名]平準令,一人。丞一人。掌染,秦官也,漢因之。漢隸司農,不知何世隸少府宋順帝即位,避帝諱,改曰染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準令
  • 置此官時間:西漢
  • 隸屬大司農
  • 改隸太府:煬帝時
西漢,武帝時置此官。隸屬大司農。《史記 平準書》 索隱: “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以均天下郡國轉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貴賤相繼歸於京都, 故命曰平準。”東漢時兼掌染事, 有丞。曹魏時轉屬少府、六百石,第七品。吳同統制。晉沿置。南朝宋僅掌染事。齊少府有置。梁陳則稱平水令。北齊為司農寺乎準署之主官。北周置平準中土。隋初沿北齊制,煬帝時改隸太府,置二人,秩由正人品下升為正六品。唐沿量,秩從七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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