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縣司法局

平安縣司法局恢復重建於1982年,內設局辦公室、基層安置幫教辦公室、法制宣教辦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法律服務台等職能科室。局屬公證處、河湟律師事務所和5鄉3鎮8個司法所。平安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也設在司法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安縣司法局
  • 地點:平安縣
  • 職責: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民主
  • 對應: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簡介,職責,

簡介

司法行政機關是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會誠信,維護穩定的專門機關。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擔負著組織開展人民調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安置幫教等職能,是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管理和指導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3、管理和指導全縣刑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4、全面實施全縣公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地方行業和基層三大工程的依法治理工作。
5、“12348”法律服務協調指揮中心,接待解答民眾的法律諮詢,根據司法所轄區分流案件。
6、負責受理和審查我縣法律援助申請,指派相關人員為符合條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7、為全縣法律服務需求者代寫法律文書、解答法律諮詢、代理訴訟、非訴訟案件。
8、負責辦理全縣的公證事務。
9、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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