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源縣司法局是涇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
(三)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四)制定全縣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部門及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縣基層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七)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八)負責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九)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十)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業務本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