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縣司法局

古丈縣司法局於1980年恢復建局,是縣人民政府一個重要職能部門,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它位於古丈縣古陽鎮紅星社區小古丈坪47號,北鄰古陽鎮政府,西面與縣機械廠接界,古陽河從南面經東面圍繞著司法局流經縣城中心向北而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丈縣司法局
  • 恢復建局時間:1980年
  • 面積:900平方米
  • 榮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獎
概括,主要職能,地理位置,

概括

古丈縣司法局於1980年恢復建局,是縣人民政府一個重要職能部門,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它位於古丈縣古陽鎮紅星社區小古丈坪47號,北鄰古陽鎮政府,西面與縣機械廠接界,古陽河從南面經東面圍繞著司法局流經縣城中心向北而去。現辦公大樓新建,面積有近900平方米,占地面積約3畝,下轄10個股室,12個基層司法所,3箇中介法律服務機構,共有司法行政人員21人,其中中共黨員12人。
近幾年來,我局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緊緊圍繞維護全縣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總體工作目標,切實履行各項工作職能,取得了良好的成績。
2007年獲全縣“平安單位”獎, 2008年獲全省“司法行政大動員,化解矛盾促和諧”專項維穩活動先進集體獎,2009年獲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獎、全省“應對金融風險,促進富民強省”專項法律服務活動先進集體獎、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獎,2007、2008、2009連續三年獲全州縣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標管理良好單位獎。

主要職能

1.貫徹中央、省、州縣制定的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
2.負責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3.根據依法治縣領導小組的部署、組織、協調、指導、督促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協調和指導“兩勞”釋放,解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知道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5.負責全縣律師機構、公證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登記、年檢的初審工作。知道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服務和公證業務活動。
6.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7.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建設,監督律師、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8.組織、管理、監督並實施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9.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縣
古丈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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