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原縣司法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制定全縣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地方、行業和基層依法治理工作。
三.開展執法情況調查研究,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四.管理、指導和監督律師和法律援助工作,增加“12348”法律援助專線電話工作的職責。
五.管理公證機構,指導、監督公證業務活動並承擔相應責任。
六.管理指導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層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組織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負責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法律服務市場及法律工作者。
八.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十.負責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物資及裝備工作。
十一.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