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婚姻自由是當事人或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原則,干涉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干涉婚姻自由
- 性質:法律術語
干涉婚姻自由是當事人或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原則,干涉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
干涉婚姻自由是當事人或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原則,干涉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設施規模具體方式有:(1)包辦婚姻。父母等第三者包辦、強迫形成的婚姻。(2)買賣婚姻。父母等第三者以索取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行為...
妨害婚姻的犯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包括干涉結婚自由和干涉離婚自由。凡是強迫對方與自己結婚,強迫他人與某人結婚或非法禁止其與某人結婚,強迫他人離婚或非法禁止其離婚的,都屬於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構成干涉婚姻自由必須是使用暴力,主要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明令禁止了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同時,受脅迫結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聯合國《...
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權按照自己的意志,依法締結和解除婚姻關係,有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自由。這一概念包含著兩層含義:(一)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人們的一種權利,任何人不能強制或干涉;(二)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婚姻自由...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婚姻家庭的倡導性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結合本州各民族婚姻家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實行男女婚姻自由,禁止強迫、包辦以及以宗教和其他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男女一方因不滿他人(包括父母)干涉其婚姻自由離家...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第三條 禁止利用等級、家支、家族或其他形式干涉婚姻自由。禁止包辦、買賣婚姻。不許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婚姻自由和阻撓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婚姻當事人出具所需證明,或因他人非公務扣留婚姻當事人所需證件的,經婚姻登記...
各級黨委尤須採取適當辦法,動員和組織黨員向廣大民眾做宣傳解釋《婚姻法》的教育工作,使《婚姻法》成為民眾中家喻戶曉樂意執行的法律檔案。同時,應使共產黨員們明白認識:如果共產黨員有干涉男女婚姻自由行為以及因干涉婚姻自由而造成被...
(因對他人婚姻進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帶來對被害人人身權利的侵害)。侵犯身體權利的暴力行為也只限於作為實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為人公然以故意殺人、重傷、強姦等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侵犯人身權利的社會危害遠遠...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畫生育。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
第八百一十八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係。第八百一十九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第八百二十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包辦婚姻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特點,以門當戶對為基礎,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條件和途徑,而婚姻當事人之間往往缺乏感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三、干涉寡婦婚姻:封建時代,提倡節烈,以夫死守節為美德。民國以後多有再婚的,俗稱“二婚親”,但親族提出種種理由,干涉寡婦婚姻自由。四、典妻租妻:為男方無力娶妻或妻不生育,有出錢典租他人之妻而謀而謀生育續嗣的,也有由男方...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結婚須男女雙方本人完全自願,不許……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男女幹部如系合法的婚姻,自然任何第三者不得加以干涉,你院在第(7)問中所提出的一個具體問題,不能認為是第三者干涉婚姻自由的問題,而是一個組織與...
第十一章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第一節 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第二節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第十二章 虐待和遺棄的行為 第一節 虐待的行為 第二節 遺棄的行為 家庭暴力違法犯罪相關章節的結語 後記 ...
(三)非法拘禁罪與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想像競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與非法拘禁罪的競合問題,在表現上也大致相同於妨害公務罪的情況,所不同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在我國刑法上規定為“告訴的才處理”,而非法拘禁罪卻無此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
自訴案件,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中國的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如一般傷害案,公然侮辱、誹謗案,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壞軍婚案,虐待案,遺棄...
這是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基於愛情的結合,而且是雙方自主自願。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約,說明在他們之間已不存在結婚的基礎條件,因而應當允許,否則即是干涉婚姻自由。(3)關於因解除婚約而引起的財物糾紛,司法實踐中的處理原則是,對婚約...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自訴案件,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中國的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如一般傷害案,公然侮辱、誹謗案,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壞軍婚案,虐待案,遺棄...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