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關於促進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關於促進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常州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關於促進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2日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等部門關於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指導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80號)等檔案精神,加快構建我市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大力促進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圍繞“強富美高”新常州建設目標和“532”發展戰略,著力構建適應我市綠色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體系,夯實基礎設施、突出重點領域、健全管理體系、創新產品服務、完善激勵約束,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政策資源、要素資源投入支持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大力促進我市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綠色信貸融資規模持續增長,綠色直接融資規模穩步擴大,綠色保險覆蓋更加全面,相關指標力爭保持全省第一方陣;積極爭取開展綠色金融創新試點,綠色金融發展基礎不斷夯實,政策體系逐步健全,產品結構更加多元,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到2025年末具體目標如下:
  ——全市綠色信貸餘額達2000億元以上;
  ——綠色直接融資規模不低於1000億元;
  ——綠色企業認定不少於3000家;
  ——常州市申報國家級綠色金融創新試點,溧陽市創成首批省級綠色金融創新改革試驗區。
  三、重點工作
  (一)完善綠色金融發展基礎設施
  1. 建設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台。依託“江蘇省綜合金融服務平台”,搭建模組建立市級綠色金融服務平台,整合企業環保信息,發布綠色金融產品,撮合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融資需求精準對接。依託平台發布綠色金融發展指數,量化評估金融機構對綠色低碳發展的參與度、貢獻度、成效度。(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2. 健全綠色生態產品交易平台。以溧陽市生態產品交易市場為基礎,建立健全綠色生態產品價值交易平台。積極對接上海碳交所,探索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交易,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體系。(責任單位:溧陽市政府、市發改委)
  3. 建立綠色數據採集平台。建立綠色數據採集平台,通過工業網際網路、物聯網採集企業(項目)的生產能耗等數據,歸集綠色信息,制定綠色指標評價標準,為認定綠色企業(項目)、建立綠色指標評價模型、開發綠色信貸產品提供數據支撐。(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4. 擴容市級“綠色企業(項目)名錄庫”。有效整合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等部門的信息,精準識別綠色企業(項目),並及時納入名錄庫。以省級“綠色企業(項目)名錄庫”認定標準為依據,定期組織金融機構申報綠色企業(項目),並做好主體標識、核准入庫、建設維護等工作。(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明確綠色金融重點支持領域
  1. 支持工業企業綠色升級。引導金融機構大力支持全市先進制造業集群、“專精特新”和“智改數轉”企業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發展,積極滿足鋼鐵、紡織、水泥等傳統高碳企業實施節能減排、減碳改造、清潔生產等轉型融資需求。(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局、市發改委)
  2. 支持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城鄉融合發展,加大對生態種養殖、農業休閒觀光、美麗鄉村建設等領域金融支持,服務農業農村綠色新興業態,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和現代化轉型發展。(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農業農村局,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3. 支持傳統能源綠色轉型。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風力發電、光伏發電、智慧型電網等清潔能源的金融支持,配合推進“危污亂散低”企業出清提升行動,依法規範“兩高”項目金融支持,積極推進新能源、綠色建築等產業發展,增強綠色經濟新動能。(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4. 支持綠色低碳技術轉化套用。引導金融機構積極支持清潔能源、節能環保和碳減排技術等碳減排重點領域的科技攻關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套用。鼓勵加大對二氧化碳低成本捕集、生物轉化、礦物封存等零碳負碳技術的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建築等領域技術進步提供金融支持。(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住建局)
  (三)健全綠色金融組織管理體系
  1. 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鼓勵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綠色支行等特色專營機構,建立專業化綠色金融工作機制,制定專門的綠色信貸管理辦法,在客戶準入、授信政策、利率定價等方面實行差別化管理,並鼓勵安排專項費用、突出考核權重、提高不良率容忍度等,提升綠色金融內部管理能力。(責任單位:常州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2. 培育綠色金融新業態。鼓勵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等地方金融組織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業務,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突出的綠色企業加大擔保力度,為綠色產業、企業和項目提供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3. 健全綠色金融中介服務。支持信用評級、第三方認證、環境風險評估等專業機構落戶常州,為綠色金融提供中介服務。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科技手段,建立“常綠分”企業綠色指標評價模型,對企業“涉綠程度”進行綜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推送至金融機構作為授信及審批參考。(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四)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
  1. 豐富綠色信貸產品與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大力推廣“蘇碳融”“環保貸”“節水貸”等特色綠色信貸產品,鼓勵對“常綠分”等綠色評級較高的企業發放“常綠貸”信用貸款產品,加快創新水權、用能權、契約能源管理收益權等抵質押貸款產品。鼓勵針對科技型綠色企業、準公益型項目等,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支持對綠色外資外貿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
  2. 拓寬綠色直接融資渠道。指導金融機構做好綠色債券需求摸排和項目儲備工作。支持轄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碳中和”金融債等,多渠道補充資金,增強綠色金融服務能力,擴大融資覆蓋面,降低融資成本。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企業債、公司債、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等。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或掛牌,支持優勢綠色龍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開展併購重組。(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市國資委)
  3. 加快發展綠色保險。鼓勵轄區保險機構大力推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低碳環保技術裝備保險等綠色險種,創新開發生態環境責任類保險、綠色產品質量安全保險、綠色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等險種。探索差別化保險費率機制,將保險費率與企業環境風險管理水平掛鈎。鼓勵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參與綠色投資。(責任單位:常州銀保監分局)
  (五)完善綠色金融激勵效應
  1. 強化貨幣政策激勵。指導金融機構積極對接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等政策工具,為綠色低碳領域提供低成本融資支持。加大綠色再貼現、綠色再貸款業務辦理力度,引導擴大民營小微企業的綠色信貸投放和綠色票據融資,提升貨幣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和定向調控功能。(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2. 突出財政引導作用。積極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設立綠色低碳類基金,以市場化方式投資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實體和項目。充分利用市信保基金增信賦能機制,將符合市信保基金支持範圍並按信保基金流程辦理的“蘇碳融”“常綠貸”等綠色信貸業務納入信保基金支持範圍,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產業、綠色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對符合信保基金條件的銀行貸款按規定享受損失代償、貼息等信保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銀保監分局)
  3. 提高不良率容忍度。完善適度提高銀行機構綠色信貸不良率容忍度的外部機制,對銀行機構綠色信貸不良率高出本行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一定範圍的,由市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依據其綠色金融績效出具相關意見,供其上級行或主管部門在考核評價時參考。(責任單位:常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
  (六)申報綠色金融創新試點
  1. 積極申報國家級綠色金融創新試點。深入挖掘轄內高質量綠色低碳項目,積極申報以投資政策指導、強化金融支持為重點的氣候投融資試點。持續夯實綠色金融發展基礎設施,健全管理體系,創新產品服務,完善激勵約束,適時積極申報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
  2. 支持溧陽市創成首批省級綠色金融創新改革試驗區。指導溧陽市充分發揮綠色金融產業基礎好、配套政策全、服務成果優的特色優勢,申報首批省級綠色金融創新改革試驗區。制定綠色金融工作計畫,明確各部門任務要求和序時進度,強化督導考核,高效務實推進試點工作。(責任單位:溧陽市人民政府、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監管局)
  3. 鼓勵因地制宜開展創新。鼓勵各部門加強碳足跡捕捉、碳排放總量和強度監測,試點建設基於企業能耗數據的“碳賬戶”核算體系,探索試點碳排放許可制度,爭創碳達峰試點城市。鼓勵武進區圍繞綠色建築產業、金壇區圍繞新能源產業、溧陽市圍繞綠色生態產業、其它各轄市區結合實際,開展“綠色金融+”創新試點,加快推進產業生態化、能源綠色化、生活低碳化、城市電動化。(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七)加強綠色金融風險防控
  1. 探索開展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參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指導和推動條件成熟的法人金融機構制定環境信息披露框架模板,開展披露試點。鼓勵有條件的非法人金融機構,按照真實、嚴格、及時、可比原則,定期向金融管理部門披露綠色金融活動產生的“碳匯”和“碳減排”效益。(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監管局、常州銀保監分局)
  2. 提升環境風險應對與處置能力。指導法人金融機構開展環境風險壓力測試,合理擺布高碳資產風險敞口,及時調整中長期發展戰略,完善應急預案,提升環境風險的應對能力。指導金融機構嚴格貸前風控管理,按照相關綠色標準加強項目審查,防範“洗綠”“漂綠”風險,確保資金切實流向綠色低碳領域,同時有序推進綠色轉型,助推相關產業在綠色轉型過程中平穩過渡。(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監管局、常州銀保監分局)
  四、組織保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綠色金融工作納入常州市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成立綠色金融工作專班,由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牽頭,常州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等部門參與,加強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全市綠色金融工作。建立全市綠色金融工作督辦通報制度和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各地區、各部門綠色金融工作監測,確保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
  (二)強化政策監管。強化對各金融機構落實綠色金融工作的考核評價,將“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納入《在常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重點領域貸款評價激勵辦法》中,將金融機構綠色金融工作成效與巨觀審慎評估、金融債發行審批等掛鈎。鼓勵各部門在選擇合作金融機構或給予政策激勵時,將綠色金融業績作為重要參考依據。(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
  (三)強化宣傳推廣。加大對環保政策、法律法規和綠色金融理念的宣傳力度。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指南彙編、綠色企業(項目)融資需求調查,組織收集整理和發布綠色金融典型案例。及時總結綠色金融工作成效,積極宣傳、表彰業績突出的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推動形成發展綠色金融的廣泛共識,營造發展綠色金融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

政策解讀

為加快構建我市綠色金融發展體系,大力促進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我市出台了《關於促進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2021年2月,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同年9月,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等13家部門單位聯合制定的《關於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的指導意見》,明確全省綠色金融發展的思路、目標和任務。隨後,省內蘇州、揚州、徐州等城市相應制定各自綠色金融發展的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
  2022年,李克強總理在全國兩會上作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發展綠色金融,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我市作為工業大市、製造業強市,生態環境質量較往期已有所改善,但仍有待進一步提升。在全市大力推進“532”發展戰略中,需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的發展理念,有效發揮綠色金融支撐作用,助力加快推進長三角生態中軸建設,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引導傳統產業向綠色化轉型升級。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工作和組織保障等四個部分:
  《實施方案》提出,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圍繞“強富美高”新常州建設目標和“532”發展戰略,著力構建適應我市綠色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體系,夯實基礎設施、突出重點領域、健全管理體系、創新產品服務、完善激勵約束,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政策資源、要素資源投入支持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大力促進我市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全市要力爭綠色信貸融資規模持續增長,綠色直接融資規模穩步擴大,綠色保險覆蓋更加全面,相關指標力爭保持全省第一方陣;積極申報綠色金融創新試點,不斷夯實綠色金融發展基礎,推動全市綠色金融政策體系逐步健全、產品結構更加多元、服務能力顯著提升。並提出到2025年末,全市綠色信貸餘額達2000億元以上、綠色直接融資規模不低於1000億元、綠色企業認定不少於3000家以及常州市申報國家級綠色金融創新試點、溧陽市創成首批省級綠色金融創新改革試驗區等具體目標。
  《實施方案》從7個方面明確了22項重點任務。一是完善綠色金融發展基礎設施。包括建設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台、健全綠色生態產品交易平台、建立綠色數據採集平台、擴容市級“綠色企業(項目)名錄庫”等4項任務。二是明確綠色金融重點支持領域。包括支持工業企業綠色升級、支持農業農村綠色發展、支持傳統能源綠色轉型、支持綠色低碳技術轉化套用等4項任務。三是健全綠色金融組織管理體系。包括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培育綠色金融新業態、健全綠色金融中介服務等3項任務。四是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包括豐富綠色信貸產品與服務、拓寬綠色直接融資渠道、加快發展綠色保險等3項任務。五是完善綠色金融激勵效應。包括強化貨幣政策激勵、突出財政引導作用、提高不良率容忍度等3項任務。六是申報綠色金融創新試點。包括積極申報國家級綠色金融創新試點、支持溧陽市創成首批省級綠色金融創新改革試驗區、鼓勵因地制宜開展創新等3項任務。七是加強綠色金融風險防控。包括探索開展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提升環境風險應對與處置能力等2項任務。
  《實施方案》強調,將從強化組織領導、強化政策監管、強化宣傳推廣等三個方面強化組織機制,落實保障措施,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切實推進我市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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