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管交通建設項目概算管理規定(試行)》是常州市施行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市管交通建設項目概算管理規定(試行)
- 所在地區:常州市
《常州市市管交通建設項目概算管理規定(試行)》是常州市施行的規定。
《常州市市管交通建設項目概算管理規定(試行)》是常州市施行的規定。常州市市管交通建設項目概算管理規定(試行)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本市市管交通建設項目概算管理,完善概算調整審批程式,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控制工程造價,提高交通投...
基本建設程式始終是國家對建設項目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1998年9月國務院明傳電報“關於加強建設項目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的通知”中再次強調“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基本建設項目審批的各項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越權審批項目,也不得降低標準批准項目。按照規定,需報國務院審批的項目,必須報國務院...
修建前款規定的工程設施占用水域的,應當根據建設項目所占用的水域面積、容量及其對水域功能的不利影響,由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建設等效替代水域工程。經批准的工程設施的性質、規模、地點、用途確需變更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工程設施主體變更的,承接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到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關於嚴格南京市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管理的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管理,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和省、市政府投資管理相關要求,制定如下規定。第一條 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分別對概算管理負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項目概算控制效果與年度績效考核掛鈎。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擅自調整建設內容、擴大規模、提高標準等行為...
屬於市管交通建設工程且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在報招標檔案備案時,建設單位應將工程量清單預算或招標控制價一併報送。工程量清單預算和招標控制價應當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編制,並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施工圖預算相對應部分和預備費的範圍內。如超出批准的項目對應概預算時,建設單位應將超概原因分析以書面形式...
1、根據本市交通發展總體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2、負責交通投資管理工作,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落實建設項目計畫和資金安排,匯總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交通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檔案和概算審核、審批及...
《延安市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管理辦法》是2014年延安市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管理,有效控制“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問題,根據《延安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延政發〔2011〕72號)、《延安市社會資本投資政府公共服務建設項目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規範政府投資項目概算和工期管理,有效控制和解決建設項目超規模、超標準、超概算、超工期問題,切實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根據《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章和政策規定,結合溫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本級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概算和工期管理活...
(四)廣東省交通造價站委託的交通工程項目造價管理工作。第七條 市交通造價站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基本建設方針、政策、法規以及廣東省交通廳、廣東省交通造價站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規定,依法對本市交通建設工程項目造價進行管理。(二)負責對市內立項交通建設項目的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
市人民政府成立玉林市政府投資項目設計變更及概算調整協調和監督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相應的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政府投資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進行施工圖設計和建設,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變動。確有必要變更和調整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按以下規定辦理手續,獲得...
完善公務活動紀念品、禮品管理規定,規範有關紀念品、禮品採購、保管、處理等行為。領導幹部帶頭執行禁菸...建立將政府性工程項目招投標代理機構、監理單位納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陽光平台”備案,實行公平公正選擇的...“串標”、違規轉包、隨意超概算等行為,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防工程建設、礦產開發、土地...
承擔公路、水路、軌道交通(含地方鐵路)等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責任;承擔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工程造價、安全監督、工程定額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管交通建設項目設計、施工許可審查審批和部、省管交通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審批的初審工作;負責市管交通建設項目的竣(交)工驗收;指導公路養護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協助做...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指導和協調節假日運輸等交通運輸保障工作。(九)承擔全市鐵路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全市民用航空的相關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
擬訂交通建設和維護的投資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編制本市交通行業固定資產、交通建設和維護項目年度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本級政府投資交通建設和維護項目資金的安排使用和投資控制管理。負責道路和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項目設計(含概算和預算)及其變更審查並審批。組織、協調交通建設項目結算、決算和績效評價等工程造價...
惠州市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是惠州市交通運輸局直屬單位。(1)、負責全市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對市管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決算實行全過程造價審查,為審批提供依據。(2)、負責市管交通建設項目造價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監督計畫, 編制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監督檢查報告,...
負責擬定全市交通建設管理政策、技術標準,培育、管理交通建設市場;負責全市交通建設項目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全市交通建設履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式;監督管理交通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負責全市重大交通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收費路橋監管;負責公路路政管理、交通設施養護管理;負責交通道路...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組織編制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和轉報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牽頭協調能源規劃和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協調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協調天然氣儲備和供應工作;參與煤電油氣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油氣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市新能源暨光伏產業推進協調小組...
審批和上報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和國家、省、市規定應報批及本縣需控制的項目;負責對全縣重大重點項目和為民辦實事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協調服務;參與對全社會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外資金進行協調平衡;組織研究擬訂政府性投資的重大項目融資方案;負責對全縣重大重點項目和為民辦實事項目的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前期經費實行...
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五)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協調和落實市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承擔落實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下屬事業單位 市審計服務中心 負責對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的預概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制定擬定全市工程設計審核的政策和規定;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概算調整;參與工程標準定額和取費的編制、頒布;參與工程設計市級標準的審批、頒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推進國家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政府財政建設資金和...
(十一)綜合交通科(市支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銜接項目布局,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有關交通建設項目;銜接平衡全市交通項目的年度投資計畫及專項資金計畫。擬訂十堰市支持鐵路建設的政策...
負責審計市直部門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施工企業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審計建設部門及其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和資金使用效益;以及審計上述部門管理的建設資金、城建資金等專項資金。組織對市管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概預算執行、決算和經濟效益審計。負責審計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項目。組織行業審計和審計調查,為巨觀...
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謀劃儲備重大項目;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協調推進鐵路、過江通道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篩選、包裝;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對市屬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決算以及資金來源和資金使用情況、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市直各部門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施工企業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負責審計市建設局及其審計範圍劃定的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資金使用效益以及上述部門管理的建設基金、城建資金、環保...
(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承擔全口徑外債管理;負責核准、審批和上報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和重大境外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
工程造價科承擔市管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的事務性工作,提供造價信息服務,定期調查、發布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研究及推廣交通工程造價定額、標準、規範、新技術等。協助審核全市交通建設項目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竣工決算等工程造價。所屬機構 下轄垂直管理9個縣(市、區)公路事務中心:市城郊公路事務...
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申報建設項目、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政府投資項目(除工業和通信業項目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了中央預算內投資、省、市級預算內和預算外、國家批准設立的基金等建設資金以及政府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國外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申報、...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的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參與安排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國家、省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核准、備案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研究提出全市重點項目建設投資計畫,組織開展投資項目儲備管理工作;發布投資信息,...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安排全市重點農業建設項目;參與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核工作;審批市管限額以下農業建設項目,編制上報限額以上農業建設項目;開展農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工作;進行農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農業資源持續高效利用實驗示範;監督《遼寧省農業資源保護和管理條例》的貫徹...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他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縣(區)人民政府財政決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省審計廳授權審計的金融、保險、證券機構和市級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