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級評定管理辦法》由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對市場監管所等級評定工作作出明確規定,推動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走深走實。
2023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級評定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級評定管理辦法》由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對市場監管所等級評定工作作出明確規定,推動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走深走實。
2023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
《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級評定管理辦法》由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對市場監管所等級評定工作作出明確規定,推動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走深走實。2023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市場監督管理所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發展歷史20...
《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是政府性檔案,2007年3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02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 50 號 《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7年3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02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直屬正司級事業單位,是我國國家層面從事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研究的科研機構和智庫型機構,以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政策理論、學術研究、監管輔助、標準研究、從業人員能力提升為主要職責。銀行評級 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企業信用評定按得分高低,企業信用等級分...
《山東省特種設備安全信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是為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治理體系,提升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治理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
為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所)建設,推進市場監管所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我們研究起草了《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條例》起草必要性 市場監管幹部隊伍重心在基層,基層活則全局活,發揮市場監管隊伍優勢,關鍵在於夯實基層基礎,打...
《辦法》所稱風險分級管理,是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結合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類別、經營業態及生產經營規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監督管理記錄情況,按照風險評價指標,劃分食品生產經營者風險等級,並結合當地監管資源和監管能力,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的不同程度的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評審專家管理辦法 蘇市監規〔2022〕6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市場監管行政許可審批質量,規範評審專家監督管理,保證評審科學公正、廉潔高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市場監管行政許可程式暫行規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人員管理辦法(...
《北京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人員管理,規範技術評審行為,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2月8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通過過程 2023年2月8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與信用分級監管辦法》由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7年9月8日印發。辦法全文 上海市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與信用分級監管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控制,規範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和信用分級管理,實施更為科學有效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深圳標準認證全過程,包括先進性評價、深圳標準認證活動、“深圳標準”標識管理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先進性評價,是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統稱市主管部門)委託先進性評價機構(以下簡稱評價機構)對申報企業的先進性和企業執行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主要指標是否...
《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加強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化管理,規範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定程式,提高標準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行業標準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管理辦法。發布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及《...
《上海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辦法》已經於2017年10月16日第19次局務會通過,於2017年10月27日發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共十三條,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通知發布 滬食藥監規〔2017〕11號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上海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
第二條 食品藥品安全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包括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歸集、評價標準、等級確定、分類管理、信息披露、檔案管理等內容。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食品藥品監管行政相對人(以下簡稱“行政相對人”)的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管理,適用本辦法。本省區域內許可登記或登記備案的行政相對人在區域外從事上述活動的信用管理...
本辦法所稱信用評價,是指信用評價機構(簡稱評價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根據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標準,採用規範的程式和方法,對能源行業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並通過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台進行共享、向社會公開的活動。本辦法所稱信用評價機構,是指全國性能源行業...
本辦法所稱信用評價是指通過歸集經營人及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綜合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並將結果套用於港口經營市場領域行業監管的一種信用管理方式。第三條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具體實施天津市港口經營市場領域信用評價管理工作。第四條天津市港口經營市場領域信用評價管理應當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信息的真實...
第十條 市場監管部門的不同層級對同一市場主體及其生產經營行為均有監管職權的,原則上由最低一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監管。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發現市場違法行為但無權查處的,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通過法定程式賦予特大鎮人民政府行使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部分市場監管...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品經銷和質量監督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計量器具檢定、藥品檢驗、食品衛生檢驗、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檢驗、進出口商品檢驗,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專項商品質量檢驗,依照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市標準計量局負責全市市場商品質量的監督管理。縣、區標準計量(含技術...
第十二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兩個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先立案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第十三條 兩個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因管轄權發生爭議的,應當自發生爭議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
五、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格法律責任。一是建立檢驗檢測機構誠信檔案,實施分類監管制度。資質認定部門根據檢驗檢測專業領域風險程度、檢驗檢測機構自我聲明、認可機構認可以及監督檢查、舉報投訴等情況,建立檢驗檢測機構誠信檔案。根據機構的信用等級,實施分類監管,公布“紅名單”和“黑名單”,鼓勵先進,鞭策落後,引導...
第十八條 質檢總局對省級質監部門考核評價結果為Ⅰ類的檢驗機構進行抽查,必要時也可以對Ⅱ類檢驗機構進行抽查。抽查結果與各省級質監部門上報的考核評價結果不一致的,相關省級質監部門承擔抽查和許可工作的檢驗機構的考核評價結果按照抽查結果進行調整。第十九條 省級質監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檢驗機構的分類監管情況進行...
第二十七條 託管機構通過約定的聯繫方式,超過1個月無法聯絡集群市場主體,或發現集群市場主體出現其他經營異常情況時,應當在發現之日起30日內書面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監督管理,對下列情形依法依規處理:(一)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
第十一條 市場監管科研成果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主要從技術水平、技術難度、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推動技術進步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各等級獎項評審標準如下。(一)一等獎。主要技術指標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在技術創新方面有公認的突出成就,技術難度大,對推動技術進步有重大作用,服務市場監管事業發展產生了...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 食藥監械監〔2014〕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提高醫療器械生產監管的科學化水平,明確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 例》(國務院令第650號)和《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