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阿拉伯語 : منظمة التحرير الفلسطينية;英語: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簡稱
巴解 、PLO,是領導
巴勒斯坦 人民爭取自己民族權利的組織。簡稱巴解組織。1964年5月在
耶路撒冷 成立。1974年10月在
拉巴特 舉行的第七次阿拉伯首腦會議上被確認為巴勒斯坦唯一合法的代表。巴解組織從建立時日起就得到阿拉伯各國政府的承認。1964~1967年艾哈邁德·舒
凱里 拉任主席 。1968年5月在
約旦 安曼 召開會議,組成新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參加巴解組織的民族主義組織和游擊隊有: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簡稱
法塔赫 )、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陣線、阿拉伯解放陣線等共7個組織。巴解組織的各游擊隊武裝力量共約1萬人,其中法塔赫的武裝力量“暴風”突擊隊約6000人左右。1964年10月成立正規軍,即
巴勒斯坦 解放軍。1988年巴勒斯坦建國後,成立了巴勒斯坦人民軍。
巴解 最高權力機構是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有委員350人,主席
阿卜杜勒·哈米德 · 薩耶赫。執委會是常設工作機構,執委會主席1969年以來一直由
阿拉法特 擔任。執委會有委員18名,1994年因反對巴以和約,有4名委員退出執委會。
巴勒斯坦及周邊 巴解組織已與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聯繫, 向80多個國家或國際組織派駐了代表或觀察員。根據1974年第29屆聯大通過的決議,1974,年11月,阿拉法特作為非政府組織的第一位代表向
聯合國大會 致詞。1976年後巴解組織被承認為
阿拉伯聯盟 的正式代表,得到
第三世界 許多國家承認。1976年8月被
不結盟運動 接納為正式成員。後又成為伊斯蘭會議成員。1982年6月以色列對黎巴嫩發動入侵,迫使
巴解 撤出
貝魯特 ,分散到
阿爾及利亞 、
約旦 、
伊拉克 、
突尼西亞 等8個國家,巴解組織總部遷到突尼西亞。1994年遷回
巴勒斯坦 自治地區。
巴解組織在堅持軍事鬥爭的同時,把重點放在政治和外交鬥爭上,反對採取
恐怖主義 手段,爭取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目標是在約旦河西岸和
加薩走廊 建立一個以
耶路撒冷 為首都的
巴勒斯坦國 。巴解組織是由巴勒斯坦各派別組成的鬆散聯盟,其成員在遵守《巴勒斯坦民族憲章》前提下,可保留自己的組織和政治主張。它們在恢復巴勒斯坦民族權利,建立獨立民族國家的大目標上是一致的,但在是否承認以色列和使用什麼手段實現大目標方面存在分歧。經過多年武裝鬥爭及合法的政治鬥爭,在美國斡旋下 ,中東和平談判自1991年開始,1993年9月13日達成協定。在美國總統的主持下,巴以雙方在
白宮 簽署了《巴勒斯坦人首先在加沙和
傑里科 實現自治的原則宣言》。9月16日巴解宣布結束對以色列的敵對狀態。這標誌
巴勒斯坦人 和
猶太人 開始結束百年的敵對,走向和解。1996 年1月20日,
巴勒斯坦 舉行首次選舉,
法塔赫 獲巴勒斯坦委員會中的多數席位,
阿拉法特 當選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 主席。巴解組織機關報為《革命的巴勒斯坦》,通訊社為
巴勒斯坦通訊社 ,廣播電台為巴勒斯坦之聲。
組織機構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
巴勒斯坦 全國委員會。全國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負責制定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綱領、政策和計畫,選舉產生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是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最高行政機構,在全國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全國委員會的權力,處理日常工作。執行委員會下設軍事、文化和教育、政治和國際關係、
巴勒斯坦 全國基金、社會事務、被占領國土事務、新聞和國家指導及民眾組織等8個部。執行委員會第一任主席是艾哈邁德·舒凱里,從1969年2月起主席由亞西爾·
阿拉法特 擔任。全國委員會還負責組成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中央委員會 ,中央委員會由執行委員會委員和各組織的代表組成。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成員組織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實質是統一戰線組織,其成員在遵守巴勒斯坦國民憲章的條件下可以保留各自的組織機構。成立以來,其成員組織發生過多次分化改組,目前主要有8個游擊隊組織:
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 (總指揮部) 簡稱“
人陣(總部) ”。1968年從“人陣”分裂出來。與利比亞、
敘利亞 等國關係較密切。領導人艾哈邁德·賈卜里勒。
解放巴勒斯坦民主人民陣線 ,簡稱“
民陣 ”。1969年2月從“人陣”分裂出來。與蘇聯及民主
葉門 等國關係較密切。領導人納耶夫·哈瓦特邁赫。1983年6月,“民陣”和“人陣”宣布組成聯合的政治和軍事領導機構。
巴勒斯坦人民鬥爭陣線 ,簡稱"人斗陣 "。1967年7月成立,1971年加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與阿拉伯"拒絕陣線”國家關係較密切。領導人薩米爾·古希。
巴勒斯坦解放陣線 ,簡稱"
巴解 陣”。1976年從“人陣”(總部)中分裂出來,1977年 4月正式成立。領導人塔勒阿·雅古卜。
此外,
巴勒斯坦 的民眾團體如巴勒斯坦工人聯合會、巴勒斯坦學生聯合會、巴勒斯坦婦女聯合會等,也都有代表參加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武裝力量 1964年8月,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決定建立
巴勒斯坦 解放軍,作為該組織正規軍隊。巴勒斯坦解放軍由卡迪斯亞旅、恩傑魯特旅、哈坦旅組成,兵力約6000多人,分駐在埃及、
敘利亞 、
約旦 等國。附屬於巴勒斯坦解放軍的游擊隊稱為人民解放力量。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武裝力量包括地面
作戰部隊 及少量的海上突擊隊和特別行動部隊。
1970年9月至1971年7月,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同約旦發生武裝衝突,巴勒斯坦游擊隊武裝由約旦遷往黎巴嫩。以色列採取各種報復手段,攻擊該組織在黎巴嫩南部的軍事基地。
1982年6月,以色列入侵
黎巴嫩 ,巴勒斯坦游擊隊力量遭到重大損失,在黎巴嫩的主要基地被摧毀。
對外關係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過去一直主張通過武裝鬥爭消滅以色列,在
巴勒斯坦 全境建立一個統一、民主和獨立的國家,堅持對以色列“不承認、不談判、不和解”的原則。在1974年6月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第12次全國委員會會議上,大多數委員支持以
阿拉法特 為首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領導提出的新的政治綱領。這個綱領要求用一切手段進行鬥爭,有條件地參加中東和談;主張在以色列將撤離的約旦河西岸和
加薩走廊 建立一個小型巴勒斯坦國,作為實現其最終戰略目標的第一步。由於該組織內部各組織分別受不同
阿拉伯國家 的影響,加上其他因素,在解決
巴勒斯坦問題 上一直存在分歧。1982年黎巴嫩戰爭爆發後,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多數派更加明確地主張在堅持武裝鬥爭的同時應把重點放在政治和外交努力上。但是,反對派仍堅持要消滅以色列,主張在
巴勒斯坦 全境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認為武裝鬥爭是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唯一正確途徑,反對
阿拉法特 的政治和外交努力,拒絕“里根方案”、“非斯方案”等各種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方案。政治分歧導致組織上的分裂。1983年 5月,部分
法塔赫 軍官脫離法塔赫,成立“巴勒斯坦革命運動”,形成法塔赫反對派。隨後,法塔赫反對派和“人陣(總部)”、“閃電”、“人斗陣”組成“民族聯盟”,“人陣”、“民陣”、“解陣”和巴勒斯坦共產黨組成“民主聯盟”。1985年3 月,“人陣”、“人陣(總部)”、“閃電”、“人斗陣”、“
巴解 陣”和法塔赫中的反對派宣布成立“
巴勒斯坦 民族拯救陣線”。該陣線的綱領強調,它反對
阿拉法特 執行的路線,但並不是取代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1964年 9月第二屆
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 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1974年11月
聯合國大會 通過決議,確認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決、獨立主權、返回家園的權利,並邀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以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合國的會議和工作。1976年
不結盟運動 和
阿拉伯國家聯盟 先後接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正式成員。該組織已同 100多個國家建立了各種形式的關係,向80多個國家或國際組織派駐了代表或觀察員。1965年5月,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北京設立享有外交機構待遇的辦事處。
委員會主席 艾哈邁德·舒凱里(1964年6月10日—1967年12月24日)
阿卜杜勒·哈米德·薩耶赫(1967年12月24日—1969年2月2日)
阿拉法特 相關報導 2018年10月18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行委員會秘書長埃雷卡特,已向國際刑事法院提交正式照會,要求對以色列侵犯巴勒斯坦人民權利、侵占巴勒斯坦土地的“罪行”儘快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