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深化市級科研機構評估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激發我市科研事業單位、創新基地等創新潛能,建立完善符合科研規律、適合不同類型科研機構的評估體系,根據《四川省深化省級科研機構評估改革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深化市級科研機構評估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8月12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12日
  • 發布單位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一、明確開展市級科研機構評估對象
(一)對市級科研事業單位開展評估。市級科研事業單位是指市政府直屬、市政府各部門所屬,由市委編委批覆成立,主要從事公益研究、套用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
(二)對市級科技創新基地開展評估。市級科技創新基地是指由市政府或市級部門批覆的開展技術創新與研究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科技資源共享服務等科技創新活動的基地和平台。包括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中試基地、科技合作基地、科學數據中心(平台)等。
二、實施市級科研事業單位評估改革
(一)確定評估範圍。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科研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審批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4〕3號)等相關檔案要求,市科技局會同市委編辦,依據科研事業單位批覆成立檔案、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材料共同核定和發布市級科研事業單位名單。
(二)依據章程開展評估。推動市級科研事業單位實施章程管理,確立章程在單位管理運行中的基礎性制度地位。章程要明確規定單位的宗旨目標、功能定位、業務範圍、領導體制、運行管理機制等,確保科研事業單位管理運行有章可循。市科技局會同科研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指導市級科研事業單位制定章程;市級科研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級科研事業單位章程的審定;市級科研事業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創新發展規劃等精神,規範科學制定章程,並將章程正式文本通過單位網站等平台進行發布,向單位內部和社會公開。
(三)強化單位法人自主權。市級科研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賦予科研事業單位充分自主權,對章程明確賦予科研事業單位管理許可權的事務,由單位自主獨立決策、科學有效管理,少干預或不干預。堅持權責一致原則,市級科研事業單位黨組織要切實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堅決防止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建立科學完善的內控機制,細化自主權的行使規則與監督制度,明確重大管理決策事項的基本規則、決策程式、監督機制、責任機制,保障科研事業單位依法合規管理運行。
(四)分類開展績效評價。根據市級科研事業單位章程確定的職責定位,分類建立相應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從事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突出實現當地黨委政府工作目標和履行社會責任等;從事套用技術研發的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突出成果轉化、技術轉移和經濟社會影響等。開展市級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應重點評價單位的發展目標定位、人才隊伍建設、條件建設、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運行機制、組織管理和績效等,避免簡單以高層次人才數量評價科研事業單位。
(五)建立中長期績效評價制度。建立包括綜合評價、年度抽查評價、部門評價等評價類型的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長效機制。綜合評價面向市級科研事業單位實施涵蓋職責定位、科技產出、創新效益等方面的全面評價,與全市五年規劃同步,以5年為評價周期;年度抽查評價聚焦年度績效完成情況、創新能力等重點方面的評價,每年按一定比例對市級科研事業單位開展,五年實現全覆蓋;部門評價結合科研事業單位自評一併開展。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開展市級科研事業單位綜合評價和年度抽查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上報市政府進行通報。市級科研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所屬科研事業單位的部門評價,督促指導科研事業單位做好績效評價管理、目標設定、執行監控、績效自評價和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等工作。
(六)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充分發揮績效評價的激勵約束作用,引導科研事業單位聚焦職責定位,最佳化科研力量配置,加強創新團隊和研發條件建設,改進科研組織方式和管理機制,提高績效水平。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科技創新政策規劃制定、財政撥款、科技計畫項目立項、各類人才推薦、科技創新基地建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單位人事管理、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據。按照程式辦理科研事業單位編制調整事項時,應參考績效評價結果。
三、完善市級科技創新基地評價考核體系
(一)確定評價方式和標準。市科技局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做好市級科技創新基地名單的發布工作。根據各類市級科技創新基地功能定位、任務目標、運行機制等特點,制定評價細則,確定合理的評價方式和標準。技術創新與研究開發類基地重點評價自主創新能力、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能力、滿足經濟社會重大需求的能力;科技成果轉化類基地重點評價成果轉化套用及產業化能力、對行業技術進步的帶動作用;基礎支撐與科技資源共享類基地重點評價科技創新條件資源支撐保障和服務能力。對各類基地的評價要有利於人才隊伍建設、能力提升和可持續發展。
(二)建立與評價結果掛鈎的動態管理機制。充分運用科技創新基地評價結果,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利於創新資源聚集、與評價結果掛鈎的動態管理機制,堅持優勝劣汰、有進有出,實現市級科技創新基地建設運行的良性循環。

解讀

科技人才評價、科研機構評估改革,是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的繼續深化,通過形成科學的科技評價體系,有利於更好發揮評價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最大限度激發科技創新的活力與潛力。改革科技人才評價,將有效解決科技人才隊伍面臨的現實問題。改革科研機構評估,將從根本上扭轉科研機構創新潛能發揮不充分的局面。結合巴中實際情況,特制定《巴中市深化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實施方案》《巴中市深化市級科研機構評估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清理唯論文、唯職稱等現象 創新人才評價方式
為加強引導科技人才在巴合理布局和向科研活動一線流動,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市政府制定了《巴中市深化科技人才評價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巴中實際情況,《方案》明確把科技人才分為套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社會公益研究人才、科技管理服務人才。《方案》界定了科技人才評價標準,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對廣大科技人員有很重要的激勵意義。同時強化用人單位評價的主體作用,堅持“誰用誰評”,鼓勵用人單位在分類評價的基礎上大膽實踐,建立完善科技人才評價、培養使用、激勵保障等制度和管理體系,自行使用評價結果。著力最佳化簡化評價環節,減少評價頻次,注重過程評價和結果評價、短期評價和長期評價相結合,並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方式,建立以同行評價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更加凸顯了評價的針對性和精準性。此外《方案》提出統籌實施科技人才計畫。建立科技人才項目申報查重及處理機制,避免多個類似人才項目同時支持同一人才。以及加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加強科研誠信信息記錄工作,完善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和紅黑名單管理制度。
激活科研機構新潛能 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為充分發揮科研機構的活力,激發市級科研事業單位、創新基地等創新潛能,特制定《巴中市深化省級科研機構評估改革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了評估對象包括市級科研事業單位、市級科技創新基地兩類。評估範圍主要包括“公益研究、套用研究和科技開發”兩類科研事業單位。《方案》提出一是強化單位法人自主權。加快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賦予科研事業單位充分自主權。對章程明確賦予科研事業單位管理許可權的事務,由單位自主獨立決策、科學有效管理。二是分類開展績效評價。根據市級科研事業單位章程確定的職責定位,分類建立相應的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明確了評價重點。三是建立中長期績效評價制度。建立包括綜合評價、年度抽查評價、部門評價等評價類型的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長效機制。並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對科研事業單位人財物及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方案》提出相關部門應依據不同類型的市級科技創新基地,確定合理的評價方式和標準。建立與評價結果掛鈎的動態管理機制。堅持優勝劣汰、有進有出,實現市級科技創新基地建設運行的良性循環。
巴中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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