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觀經濟責任審計法

巨觀經濟責任審計法是對某一地區、某一行業的經濟運行、發展狀況進行總體地、系統地評價、監督和審定的方法。主要是從國家的整個巨觀經濟規劃出發,運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判別該地區、該行業的經濟效益好壞、經濟成長水平高低、產品結構、行業結構等是否合理。

巨觀經濟責任審計在我國尚屬開拓性審計項目。是城市、政府管理審計和效績審計的延伸和發展。是進行巨觀經濟控制的有效方法。審計的重點是:生產力部局情況;國民經濟兩大部類比例情況;積累與消費的比例情況;財政、信貸、外匯、物資的平衡情況等。通過巨觀經濟責任審計,要找出造成巨觀經濟失控、經濟效益下降的直接責任者,要追究其行政和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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